(早報訊)34歲男子幹下多起偷竊案,被還押時大解在紙杯裏丟向輔警,導致對方一身糞,昨天認罪。
被告是蘇萊曼(譯音),他抵觸13項控狀,包括偷竊、偷竊車輛、對公務員動粗、阻礙公務員執行任務、公路交通法令、破門行竊以及車輛(第三方風險與賠償)法令等罪行,控方以其中6項提控,余項由法官下判時一並納入考量。
根據案情,被告是在去年10月6日到三巴旺彎第365座的多層停車場幹案,從一輛羅厘內偷走手機、現金卡和充電寶等物品,後也因其他偷竊罪行,在10月13日被還押到兀蘭警署。
隔日午餐時,被告偷偷將裝有飲料的紙杯收起來,隨後在紙杯內大解。
到了晚餐時分,當24歲的輔警收集早前分發的餐點和紙杯時,被告卻突然將裝有糞便的紙杯丟向他,導致輔警一身都是糞便。被問及爲何這麽做時,被告卻不理會。
此外,被告也在保釋期間屢次幹案,分別在20日和21日到馬林百列偷走一輛電單車和頭盔。
不僅如此,被告也在23日和女友一同到大成道第1010座的食閣,從飲料攤行竊,偷走約2000元,幹案過程被電眼拍下。
控方表示,被告的前科累累,短暫出獄後又再犯,爲了保護公衆,懇請法官讓被告接受預防性監禁的評估。
被告代表律師求情時表示,心理衛生學院的報告指出,被告患有反社會型人格障礙。
法官要求提交對被告進行預防性監禁的評估,案展至6月18日下判。(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