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報訊)同勝建築私人有限公司因未經公用事業局授權進行工程並在過程中對地下水管造成損壞,上個月18日被罰款4萬1500元。
根據公用局今天發布的文告,同勝建築私人有限公司(Tong Shing Contractors Private Limited,簡稱同勝)是首次因違例被定罪。
當局指出,同勝于2018年12月22日在海軍部西路一帶進行頂管(pipe jacking)工程時,所使用的機器對地下直徑700毫米的總水管造成損壞,導致180萬公升的飲用水因此流失。流失的飲用水足以填滿三分之二個奧林匹克遊泳池。
當局接獲上述事故通知後,就立即到現場止住漏水情況並進行緊急修補。過程中,當局發現水管上有300毫米大的洞。調查顯示,同勝在施工前,並沒有進行足夠的現場勘查,加以確認受影響水管的確切位置,也沒在施工前遵守條例,提呈施工計劃書征求當局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