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報訊)逃國民服役後被判入獄23個月,法官允許男子半年後服刑,但他沒按時入獄遭法庭通緝,還僞造法庭信件和法官的簽名,騙爲自己擔保的弟弟說入獄日期再次展期。
被告吳承雄(譯音,39歲)最終遭到逮捕。他被控一項僞造法庭文件的罪名,日前認罪後被判坐牢兩個月,將在他服滿23個月的刑期後執行。
根據案情,被告在去年2月7日因逃國民服役被判監23個月。被告要求展期服刑“處理私事”,法官批准讓他同年2月28日服刑。
他之後再申請七次展期服刑,法庭一一批准,最後要他必須在同年8月17日入獄。
但是,被告還不想入獄,沒有按時出現在國家法院,法官因此下令通緝被告,並且要爲他擔保的弟弟出面解釋。
弟弟在兩天後收到了傳票後,問被告到底怎麽回事,被告騙弟弟說他已經申請展期服刑。
爲了圓謊,被告用新的電話號碼發短信給弟弟,自稱是民防部隊的調查官,將會幫被告展期服刑。
被告還僞造了法庭的信件以及法官的簽名,交給了弟弟,說他不用再出席聆訊,一切將由民防部隊代理。
弟弟信以爲真,沒有出席聆訊,法官去年10月2日下令充公2萬元的保釋金。
警方在隔月30日將被告逮捕,弟弟被傳召再次到國家法院做出解釋。他在今年1月到了國家法院後,將信件交給法官看,才發現他自己受騙。
被告沒有代表律師。他日前在庭上聲稱,並沒有想要加害弟弟,他原本在去年12月4日就想要去自首。
被告稱,他當時在搬家中,需要時間照顧她的母親,所以才會出此下策。
庭上揭露,被告的保釋金額是2萬元,法官後來下令充公其中一萬元。
法官下判時指出,僞造法庭文件是非常嚴重的罪行,但他認爲被告並無惡意,只是非常愚蠢,爲了拖延入獄時間犯案,與其他的前例不相同,因此決定從輕發落,判他入獄兩個月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