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女海軍軍官潘秋玉拒戴口罩的案件昨早在國家法院過堂。她第三次向法官要求控方撤銷控狀,並稱曾與新加坡武裝部隊打官司,因此不可能在本地法院得到公平審判,應該得到“豁免權”。
潘秋玉(譯音,53歲)面對一項觸犯傳染病法令以及六項觸犯冠病19(臨時措施)法令的罪名。她被指去年5月在紐頓中心不戴好口罩,去年6月居家通知期間離開酒店客房且不戴口罩,以及在去年12月至今年5月間四次在公共場所沒把口罩戴好。
今年5月15日,潘秋玉在濱海灣金沙商場地下一樓的廣場被網民拍到逛街沒戴口罩。
根據網上流傳的視頻,她當時還高聲質問上前提醒她戴口罩的安全距離大使,“你用什麽身份命令我?你的胸牌在哪裏?”
案件昨天過堂,潘秋玉再次向法官要求控方撤銷控狀。
自她在今年5月25日被加控新罪名後,這已是她第三次提出撤銷控狀的要求,前兩次她除了自稱是卓越的前海軍軍官、不該遭受如此對待,還稱警方的調查程序有誤。
潘秋玉今早再次提起她是前海軍軍官的身份,並指她曾經和新加坡武裝部隊打官司,因此認爲自己不可能在本地法院獲得公平的審判,應該得到“豁免權”。
她稱不便透露細節,只說自己“目睹了一些嚴重的事”,認爲如果她被迫上庭,這些事情將很可能公開,讓武裝部隊和政府“丟臉”。
法官不認爲這些“官司”會影響她的案件,要潘秋玉咨詢律師的意見,並將案件展期至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