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佩玲 報道
一對夫妻兩個月內虐待女傭至少11次,把她逼得從四樓爬窗逃跑。兩人不服被判虐傭罪成,昨天雙雙上訴至高庭,堅稱女傭撒謊,但上訴被駁回。不過,法官批准他們錯開服刑時間,以確保其中一人可以在家照顧孩子。
這對虐傭夫婦是女雇主法爾涵(40歲)和丈夫塔斯林(42歲),所面對的刑罰分別是坐牢21個月與賠償女傭4500元,以及坐牢四個月和賠償女傭1000元。
隨著兩人的上訴被駁回,塔斯林將先在下周一(19日)入獄,法爾涵則會在今年11月,即丈夫出獄後才開始服刑。
這起虐傭案發生于2016年11月9日至12月31日之間,受害女傭阿蔓蒂普(32歲)來自印度。女傭開工後就至少11次遭兩名被告虐待。例如,法爾涵用擀面棒、滾燙的鐵夾子,以及花灑頭等物件暴打女傭,塔斯林則對她拳打腳踢。
女傭忍無可忍,終在12月31日試圖逃跑,爬出四樓組屋單位的窗口,所幸及時被油漆工人用吊架救下來。
夫婦倆隨後被控上法庭,法爾涵面對九項蓄意傷人和一項恐嚇的控狀,塔斯林面對兩項蓄意傷的控狀。
兩人皆不認罪,在國家法院受審後被治罪。他們針對罪成上訴至高庭。
辯方律師昨天進行上訴陳詞時稱,女傭身上的瘀傷並非由兩名被告造成,真正的可能導因包括女傭在印度時曾在田野工作,這導致她膚色不均勻,但她卻選擇誣賴兩名被告,而女傭並非可靠的證人,說辭充滿漏洞,疑似在編造證詞。
不過,高庭法官加南拉美斯不接受辯方的立場。他指出,女傭的說辭與醫生對她傷勢的診斷吻合,而且若不是真的飽受虐待,她不大可能選擇爬窗如此危險的方式來逃脫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