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經營環境迅速變化,更多商家尋求合作,但卻可能擔心違反競爭法令,因此新加坡競爭與消費者委員會(CCCS)就一份擬議中的商業合作指導說明征詢公衆意見。
這份指導說明是爲了澄清當局對六項常見商業合作的立場,並就當局一般上如何評估這類合作是否符合競爭法令第34條提供指南。
這六項常見的商業合作包括價格和非價格信息共享、合作生産産品或分包生産、合作銷售分銷或推廣産品、共同采購、合作研發,以及設定標准機構、設定行業或技術標准和使用標准合約條款。
委員會說:“爲了應對迅速變化的經營環境,企業正在轉變經營方式,以適應和抓住新的機會。他們希望相互合作,但可能不熟悉競爭法令如何適用于這種合作。該指導說明旨在爲企業,包括商會,提供必要的指南,使其能夠在遵守競爭法的前提下,更有信心和把握地進行合作。”
委員會認識到,許多合作可促進競爭,並打算鼓勵更多這樣的合作。指導將詳細說明六種類型的合作不會引起競爭問題的條件,並闡明委員會在評估時將考慮的因素,如合作的性質和範圍、合作方以及市場份額。
委員會也了解商會在促進成員、行業和經濟利益方面發揮的重要作用,在其中加入了商會如何支持成員之間合作的內容。
公開征詢截止日期是8月27日。公衆可以到www.cccs.gov.sg獲得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