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撤銷的婚姻有哪些?
《婚姻法》第十一條規定: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請求撤銷該婚姻。受脅迫的一方撤銷婚姻的請求,應當自結婚登記之日起一年內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複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脅迫”,是指行爲人以給另一方當事人或者其近親屬的生命、身體健康、名譽、財産等方面造成損害爲要挾,迫使另一方當事人違背真實意願結婚的情況。因受脅迫而請求撤銷婚姻的,只能是受脅迫一方的婚姻關系當事人本人。這裏的“一年”不適用訴訟時效中止、中斷或者延長的規定。一年不提出撤銷婚姻的請求的,則該項請求權永久消滅。
2、屬于無效婚姻情況有哪幾種情形?
《婚姻法》第十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的;
(三)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爲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後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齡的。
結婚時雖然婚姻無效,但是如果當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婚姻無效的時候,法定的無效婚姻情形已經消失的,對于宣告無效的申請,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3、離婚的方式是什麽?
離婚有協議和訴訟兩種方式,各有其特點,當事人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選用。
一、協議離婚
協議離婚的優點是省時、經濟。一般來說,如果材料齊全,半個小時左右即可辦完協議離婚手續。但是,協議離婚的要求較爲嚴格,協議離婚必須夫妻雙方對離婚的意思、財産分割、子女撫養等問題達成一致。
二、訴訟離婚
夫妻雙方單方提出離婚,另一方不同意離婚或者雖然雙方都同意離婚,但在共同財産的分割和對子女的撫養、教育、醫療費等的問題上未達成協議,離婚訴訟當事人可向人民法院遞交離婚訴訟狀。訴訟離婚相對是比較費時費力的,但如果雙方不能達成離婚協議,這也就是必經的一步了。
4、協議離婚有什麽條件?
根據《婚姻法》和《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的規定,准予協議離婚登記的法定條件是:
1)、申請離婚的當事人雙方應是自願離婚。對于一方要求離婚,婚姻登記管理機關不予受理。
2)、申請離婚的當事人雙方應對子女撫養和財産問題已有適當處理。對于雙方要求離婚,但是對子女撫養、夫妻一方生活困難的經濟幫助、財産及債務處理事項未達成協議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不予受理。
3)、其他不予協議離婚的情況是一方或者雙方當事人爲限制民事行爲能力或無民事行爲能力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不予受理;未辦理過結婚登記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不予受理。
5、什麽情況下男方不得提出離婚?
《婚姻法》第三十四條規定:“女方在懷孕期間和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
但是,婚姻法第三十四條還規定:在女方懷孕期間和分娩後一年內,“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爲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也就是說,法律雖然限制男方在女方懷孕和分娩後的一定期限內的起訴權,但在特殊情況下仍可受理男方的離婚請求,這裏,關鍵是看哪些情況屬于“確有必要”而不受此限制。從審判實踐及最高人民法院的有關司法解釋看,“確有必要”的情況,目前一般是指女方因通奸懷孕(不包括女方婚前與他人發生性行爲而導致懷孕)的情況。男方在女方通奸懷孕後或在女方分娩一年內提出離婚訴訟的,法院就應受理。另外,女方分娩後一年內,男方仍然不能提出離婚。從立法精神上看,法律上限制男方在女方分娩後一年內的離婚起訴權,不但是爲了嬰兒的正常發育成長,也是爲了女方的身心健康。
6、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調解無效,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是指如一方違法犯罪被判處徒刑或者因強奸、通奸、婚外性行爲或其他直接嚴重傷害夫妻感情的行爲,另一方不能原諒的行爲。
7、分居滿兩年的,婚姻關系能自動解除嗎?
婚姻關系只能通過離婚登記或者法院判決或調解的方式解除。分居,不管時間多長,都不能自動解除婚姻關系。但是,按照婚姻法的規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則構成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在訴訟中,如果調解不成,應當判決准予離婚。但是非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不能適用該項規定。
8、如何認定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共同債務有三種情況:
一、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夫妻雙方的名義,爲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
二、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一般是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爲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産約定歸各自所有,且債權人知道該約定的,爲夫妻一方的個人債務;
三、一方婚前所負個人債務,一般爲個人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一方婚前所負債務用于婚後家庭共同生活的,爲夫妻共同債務。
個人債務是一方私下所欠借款,不屬于用于夫妻和家庭生活的共同債務,因而應由個人清償。此外,依照我國有關法律規定,賭債屬于非法債務,不受法律保護。如果不願歸還賭債,完全可以不予清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