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加坡《今日報》6月22日報道,新加坡衛生部近日更新了對新冠病毒密切接觸者的定義。
衛生部明確表示,在兩米範圍以內與確診病患接觸累計15分鍾或以上的人,均會被列爲確診患者的密切接觸者。
衛生部表示,“除了與確診患者接觸的持續時間和距離,衛生部在評估是否需要對密切接觸者采取後續行動時,還會綜合考慮接觸的性質和環境場所、穿戴個人防護裝備的類型以及其他臨床和流行病學因素。”
對此,新加坡國立大學醫院傳染病科高級顧問醫生戴爾·弗斯爾說,傳播風險與接觸的距離、時間和頻率有關。“無論是幾次短暫的近距離接觸還是一次長時間的接觸,都會增加傳播風險”。我國傳染病專科醫生梁浩楠也對新的密切接觸者定義表示贊同,並表示除非必要,否則盡量避免外出。
新聞來源:新加坡《今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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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Emm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