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廷給退休官員的政治待遇,周到實惠,爲的就是體現朝廷對這些幹部辛勤效力的充分肯定。鼓勵年輕幹部像這些前輩一樣,幹好本職,光宗耀祖。
光緒二十七年(1901年),國難當頭。本已“靠邊站”的李鴻章再次火線複出,以78歲高齡任直隸總督、北洋大臣,負責處理庚子之變的善後。說白了,就是給慈禧太後和頑固派惹的大禍當替罪羊。簽署《辛醜條約》後,李鴻章回到家裏,“痰咳不止,飲食不進”,咳出的血塊呈紫黑色。幾天後就在京城溘然長逝。
李鴻章經曆了“中國兩千年未有之變局”,見識過各種大場面。平生最大的遺憾,就是沒能享受過哪怕一天的退休生活。如果再給一次機會,他或許會急流勇退,安全著陸,過幾天退休生活。不僅他如此,許多官員也這麽想。他們更關心的是,自己什麽時候能退休,能拿到多少退休金,會享受怎樣的政治待遇,朝廷能否負擔得起這麽多退休官員的薪水。
退與不退
古代把官員退休稱爲“致仕”,周代就有了這個概念。清代學者梁章钜在《退庵隨筆》裏記載說:“古人以四十爲強仕之始,以五十爲服官政之年,以七十爲致仕之期。”70歲被視爲精力和智力明顯衰退的臨界點,因而就成了官員到點退休的慣例年齡。除了明朝降爲60歲外,曆朝曆代都沿用70歲退休的老規矩。清朝也大體遵循,但有些新變化。變化之一:軍官提前退休。在清朝,軍官的退休年齡卡得很嚴。副將年滿60歲必須退休。比副將級別低的武官,退休年齡更早。比如參將54歲,遊擊51歲,都司、守備48歲,千總、把總45歲。這倒不是“重文輕武”的表現,而是充分考慮中低級軍官需要耗費更多體力、精力,歲數太大,年老體衰,扛不動刀槍,戰場上就要吃虧。變化之二:文官不許戀棧。在清朝,文官的退休年齡比軍官寬松。不過,年逾70歲和年老患病的文官,就要辦理退休手續。新科舉人如果年滿70歲,就失去了任用爲官的資格。到點不走,戀棧不退者會被同僚彈劾,朝廷也會勒令其退休。相比之下,還是主動申請退休(乞休)更體面。變化之三:去留都由皇帝定。70歲雖然是清廷文官退休的臨界值,但並非不可逾越。清廷在制度設計上更加靈活,爲超齡服役的文官找了很多留下來的例外理由。當然,官員去留的最終裁奪權屬于皇帝。第一個例外,就是三品以上高官(相當于副部級)“年逾七十之教職內有精力尚健、堪以留任者,亦止准展限五年,概行令其體致”。這樣做,相當于讓高齡文官中的佼佼者多幹5年,類似延遲退休。比如宣統元年(1909年),鹿傳霖就已經74歲了。但他還是接受了朝廷冊封的“體仁閣大學士”等官銜,接著給朝廷效力。當然,他只繼續效力了3年,清朝就垮台了。第二個例外,就是官員退休必須主動申請,即所謂“乞骸骨”,等著皇帝批准。不過,退休申請能否獲批,全看萬歲爺的心情了。康熙末年,工部尚書徐元夢多次申請退休,均被駁回。到了乾隆元年(1736年),新皇帝念及徐元夢已經80高齡,才“允以所請,特加以尚書職銜,照現任食棒,仍在史館內廷等處行走”。雖然同意退休,但還要保留待遇,返聘回來,發揮余熱。第二年,過不慣兵營生活的徐元夢再次申請退休。這回,乾隆帝的態度很堅決:“雖逾八旬,未甚衰憊,可照舊供職,量力行走,不必引退”。這就直接把徐元夢摁在了內閣。
人走茶不涼
清朝給退休官員的待遇是全方位的。沒有做不到,只有想不到。官員退休,最不適應的就是“人走茶涼”,門可羅雀。因此,清廷采取了四類措施,給予“安全著陸”的官員一定的政治待遇,維持他們的榮譽和體面。一是存品加銜。就是退休後交出現職,保留品銜。相當于今天免去領導職務,保留級別待遇。有些官員在職時政績卓著,退休後還可以加銜晉級。文淵閣大學士兼禮部尚書陳元龍,被雍正帝評價爲“老成練達,學問優長,奉職多年,宣勞中外”,退休時不僅保留級別待遇,而且增加了太傅頭銜。二是恩蔭子孫。就是官員自己退休後,子孫可以取得做官資格。類似今天老國企的“接班”。康熙四年(1665年),都統劉之源退休,朝廷就把他騰出的位子轉給他兒子劉光代接掌。當然,劉光代並非零起點,彼時已是副都統,這次是以“蔭襲”的方式實現了“轉正”。不可否認,“恩蔭”是官僚特權,但對籠絡人心,穩定官僚隊伍起到積極作用。三是參與朝政。就是退休官員依然可以發揮“余熱”,參加朝政決策,報告地方政務。光緒五年(1879年),駐法公使郭嵩焘卸任回國,托病辭官,開始了退休生活。不過,他依然關心國家大事。中俄伊犁交涉時,他提出六條建議,得到朝廷采納。中法戰爭期間,他多次致信李鴻章等重臣,發表對戰事看法和軍事部署建議。郭嵩焘是近代中國第一個真正意義的駐外使節,對于皇帝來說,他的豐富閱曆和外事經驗,既能在關鍵時刻幫朝廷解決難題,又能幫助現任官員提高決策能力。當然,參政不等于幹政,“不在其位,不謀其政”仍是清代官場通行的“潛規則”。四是告老還鄉。官員們退休後,除了個別會留在京城給皇帝當顧問外,大多數會選擇回原籍養老。他們帶著原有的官銜回去,不但地方官要以禮相待,噓寒問暖,朝廷也不會對他們放任不管。退休返鄉的官員裏,文官歸口吏部,軍官歸口兵部。如果退休官員去世,皇帝還要賜給榮譽頭銜、谥號和封贈,派人致祭,有的生前表現不錯,深得皇帝欣賞,死後還能入祀賢良祠。清廷給退休官員的政治待遇,周到實惠,爲的就是體現朝廷對這些幹部辛勤效力的充分肯定。鼓勵年輕幹部像這些前輩一樣,幹好本職,光宗耀祖。
最美夕陽紅
比起政治待遇,級別較低的官員更關心經濟待遇,也就是退休金。清朝入關後“圈地”盛行,朝廷控制了大量土地,但物資奇缺,通貨緊縮,因而退休金的發放形式主要是發給土地和豁免納糧當差。“督、撫、布、按、總兵各給園地三十六畝,道員、副將、參將各給園地二十四畝,府、州、縣、遊、守等官各給園地十八畝”。在職官員都擁有豁免賦稅徭役的一定額度,比如五品官(相當于正廳級)可以豁免14石糧和14個人丁。如果退休,豁免額是在職的70%。隨著經濟的恢複和發展,特別是白銀大量流入國內貨幣市場,在職官員的俸祿從實物形式逐漸向貨幣形式轉化,官俸和養廉銀制度逐步完善。同時,八旗人口大量膨脹,他們的生計朝廷必須全包,導致政府控制的土地逐漸減少,不敷分配。于是,官員退休金發放形式就改爲“賞食俸祿制”,分爲“食全俸”、“食半俸”和“不食俸”三種。按照乾隆三年(1738年)的規定,到退休年齡,主動申請退休,獲准退休後級別不變的官員,可以“食全俸”,拿100%工資;沒到退休年齡,但在考核中發現年老有病,朝廷可以特批退休,但即便獲准級別不變,也只能“食半俸”,拿50%工資;被朝廷勒令退休的官員,就不能享受任何食祿了。到了嘉慶、道光年間,朝廷又對退休官員做了細分。一些不滿退休年齡,但曾經征戰立功的官員,能否在“食半俸”、“不食俸”的原有標准上,提升一格,分別變成“食全俸”和“食半俸”,由皇帝定奪。這樣,除了職務、級別和政績之外,軍功和年齡也成了退休金給付標准的加分項。而這些加分項,皇帝的好惡要發揮決定性作用。必須明確的是,無論退休金額度多少,都納入國家財政,由戶部撥付,州府支給,旱澇保收。只要朝廷不垮,退休金一分不會少。不管怎樣,退休就意味著不再擔責任。吃得香,睡得著,還能享受不錯的政治和經濟待遇。表面看來,清廷官員的退休生活還是很體面的。
制度設計的缺憾
清代官員的退休制度,是繼承傳統與務實創新的結合體,在清代官場政治生活中發揮了積極作用。概括起來,有五大好處:一是及時裁汰老弱病員,確保官員隊伍新陳代謝的有序進行;二是從實際出發,留用確有本事的超齡幹部,繼續發揮才幹和經驗;三是降低官員安置成本,避免其繼續過多染指政治生活;四是給退休官員在基層搭建了發揮余熱的舞台,也給地方官府提供了通達下情的別樣渠道;五是明確了退休官員的各項待遇,緩解了他們的後顧之憂和養老之痛。需要強調的是,清代官員退休制度,是建立在君主專制集權基礎上的官僚政治配套制度。它奉行的原則,就是君主意志至高無上。谕旨是皇帝意志的體現,但它本身就帶有皇帝個人好惡和隨意性,不受法律約束。在皇帝的默許和保護下,一些到齡該退的官員,貪圖權位,隱瞞年齡,賴著不走,甚至死在任上,不但耽誤工作,而且影響接班梯隊的培養和栽培。一些退休官員長期受到皇帝恩寵,額外恩賜的待遇豐厚,或是貪汙腐化,積累巨額財富,卻無人追究前科,安然逃脫法律懲處,過著“工資基本不花”的“幸福”生活。而另一些官員,在職時默默無聞,退休後悄然無聲,只靠“半俸”生活,非常清苦。他們的境況皇帝根本看不到,或者視而不見。官員的退休金雖然旱澇保收,但額度並不大,細摳起來很難養活自己。要知道,地方官的薪酬包括正俸和養廉銀。前者相當于基本工資,退休後可拿至少一半。後者相當于崗位津貼,但退休後就拿不到了。京官薪酬裏沒有養廉銀。文官只有正俸和恩俸,額度加起來是正俸的兩倍,但退休後恩俸就不給了;軍官只有正俸,別無其他。一個正處級幹部,在京城做官,加上恩俸,也只能拿90兩銀子,在地方做官還有1000~2000兩銀子的養廉銀。而退休時,即便能拿“全俸”,也只有45兩,按購買力計算,只相當于今天的1萬元。退休生活的巨大差異,使許多官員感到不平,要麽铤而走險,貪腐投機,從事違法勾當,牟取暴利,要麽上竄下蹦,跑官要官,力爭重返官場,謀奪要缺。長此以往,歪風邪氣勢必彌漫整個官場,擾亂吏治,成爲蛀空王朝根基的隱患。縱觀清朝近300年曆史,官員養老一直處于區別于普通民衆養老的特權地位。其制度雖然一再調整,但財政支出沒有明顯緩解,官員生活沒有太多改善。更多的官員還是把晚年的生活希望寄托在家人的接濟、積攢的田産和族人的生意上,養老狀態依舊停留在告老還鄉式的家庭養老模式。當這樣的模式走到21世紀時,終于即將走到盡頭。2015年,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即將落地,官員養老社會化的全新時代即將到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