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社會和治理(ESG)已形成一代投資界最重要的轉移,但正如許多高速發展的領域,它也引發一些爭議,因此本期命題才有文章可爲。
“E”、“S”和“G”分別代表環境、社會和治理(企業治理)。這三方面都旨在永續發展,即要有可持續性:可持續環境、可持續社會、可持續治理。
有企業精神的經營者,有所爲有所不爲,旨在確保企業能夠永續發展,不會爲明天埋下炸彈。經營者毫無疑問必須確保企業治理水平,但栽在這個“G”的企業仍不計其數。
企業和基金也被批評 拿“E”和“S”當幌子
傳統上,企業治理是要確保公司做個良好的企業公民,而良好企業公民不僅是做慈善或支持員工參與義務工作,也涵蓋愛護環境和維護職場公正平等、包容性及人權。隨著人們日益重視環保和社會課題,兩者仿佛自立門戶爲“E”和“S”,而且還擠在“G”的前面,受關注程度大有“青出于藍而勝于藍”之勢。
有企業治理專家認爲,其實ESG的排列,“G”應在先。乍聽這似乎只是個正名呼喚,但出發點其實是要提醒我們,距離“G”的理想水平,還遠得很,而且“G”更攸關企業生存,如果“G”沒有做好,“E”和“S”獨木難支。例如,最近有主要從事環境相關業務的公司,公司名字也反映環境業務,但是在“G”字當頭的炸彈爆開後,有關公司已停牌並對內部控制進行審計。教訓是:環保歸環保,“G”要照顧好。投資者必須用雪亮的眼睛,才不會讓“G”被前面的“E”和“S”掩蓋。
企業和基金也被批評拿“E”和“S”當幌子。這不是個新爭議。很早以前就有人說,以追求營利爲宗旨的企業,搞這些活動只是一種公關手法,以免成爲攻擊目標。當把它們當作公關手法的企業占很少數時,這類企業就是“劣馬”,也就是害群之馬。但批判漂白(whitewashing)或漂綠(greenwashing,僞環保)情況的言論,卻是言之鑿鑿,歐洲因此已開始進行規範。
《金融時報》今年早前一則報道文章便引述管理歐洲表現最佳可持續基金凡帝都可持續歐洲(Fondita Sustainable Europe)的馬庫斯·比約克斯滕(Marcus Björksten)警告說,“漂綠是個現實的問題。”
他指的是企業宣傳環境問題作爲廣告噱頭。好些可持續基金也投資于一些世界最大的碳排放者,而且每兩個基金便有一個自稱有某種程度的可持續性。
意即,世界亟須監督防止可持續發展淪爲僅具有些許實質的營銷活動。
歐盟在3月10日推行新條例——《可持續金融披露規定》(Sustainable Finance Disclosure Regulation,簡稱SFDR)第一階段,就是要防範漂綠,規定可持續産品遵循嚴格的披露要求。歐盟進行的系列改革,還包括一套分類系統,明確何者爲綠色企業活動。
有關披露要求將讓漂綠難以進行,也讓挂牌公司感受壓力,更專注于ESG課題,以免被投資者抛棄。專家指出,SFDR讓購買養老金和投資産品的人,能夠知道他們的錢被用在何處,更了解他們的投資對人們和地球的影響。
歐洲已走在前頭,其余世界正在密切注意這個發展及其廣泛的影響並醞釀跟進。而投資界這一ESG大轉移勢將持續,投資者的眼睛要繼續雪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