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三個月猜中雇主保險箱密碼,女傭偷走總金額超過8000元的新幣與外幣,她的雇主相信女傭把錢寄回家鄉建新屋。
被告是印尼籍的伊斯蒂科瑪(38歲),案發時是一名女傭。她面對三項控狀,包括監守自盜及妨礙司法公正,控方以其中兩項提控,余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並考慮。
案情顯示,被告于2019年2月28日被聘請,負責在直落古樓羅弄M一帶的居家做家務和照顧孩子。
偷錢買衣服 食物 珠寶
同年8月,31歲女雇主買了一個保險箱,用來存放外幣,並將保險箱放在被告的房間。保險箱可通過兩組六個號碼的密碼打開,分別爲制造者設置的主密碼(master code),以及用戶設置的用戶密碼(user code)。用戶密碼只有女雇主一人知道,但她對主密碼的存在不知情。8月至10月期間,被告多次嘗試解鎖保險箱,終于在10月猜到主密碼。
從前年10月到今年1月,被告每個月兩次偷走保險箱內約300元至400元,有時高達1000元。此外,去年6月及12月,被告在地下室內兩次發現600元現金,也順手牽羊偷走。
根據資料顯示,被告從去年2月至今年1月,一共偷走約1400元新元、4500元美元、3000元港幣及1000元令吉,總金額等于約8270元新元。
調查顯示,被告因貪心,偷錢買了衣服、食物、珠寶等,其余的錢則在朋友的幫助下,彙款給印尼家人。
完整報道,請翻閱2021年8月28日的《新明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