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3月從英國返新後不顧居家通知沒有馬上回家,下飛機後還留在機場吃飯,接著到診所求醫時故意隱瞞旅遊史,一周後確診冠病的女留學生今早被判入獄12周。
《聯合晚報》日前報道,被告陳玲瑩(譯音,24歲)面對一項觸犯傳染病法令的罪名,指她在去年3月23日下午從英國返國後違反居家通知。
庭上揭露,陳玲瑩就讀于倫敦中部的一所戲劇學院,案發前得知我國政府呼籲在英國的留學生回國,因此買了3月23日下午約2時30分抵新的機票。
她下飛機後沒有按照居家通知的指示立刻回家,而是在父母陪伴下在機場食閣用餐,在回家途中還到住家附近診所拿藥。
主控官指出,被告在診所故意對醫生隱瞞旅遊史,醫生因此沒有安排她去接受檢測,導致她確診的時間被拖延了整整八天,對其他民衆造成了不少的風險。
控方認爲,這是我國目前爲止最嚴重的案例之一,被告應該被判處最高刑罰六個月。
代表律師反駁,認爲控方的描述太過誇張,指沒有任何證據顯示被告傳染了其他人,甚至兩名曾與她近距離接觸的醫生及診所職員都沒染病。
律師指出,被告回到新加坡後,一直有意與其他民衆保持距離,而且政府當時沒有規定一定要戴上口罩,但是被告卻從英國開始直到回到家都一直戴上,除了見醫生及吃飯時曾短暫脫下,對其他人造成不大的染病風險。
而且,律師認爲,被告回到家以後就聽從指示沒再外出,不像很多其他故意違反居家通知的被告,而那些被告大多數都只被判罰款,被告唯一不同的地方在于她不幸染上冠病。
完整報道,請翻閱2021年8月30日的《聯合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