咖啡店的攤位助手偷盜成性,曾被判16年預防性監禁,豈料出獄不到一年,又夜潛咖啡店偷千元現金和價值近4000元的香煙,事後換裝轉賣香煙,拿錢到處逍遙。
被告是杜德順(68歲),案發時是義順9道第317座咖啡店的攤位助手。他面對一項破門行竊的控狀。
案情顯示,今年8月10日晚上11時,咖啡店老板林春吉(44歲)關閉咖啡店後,與被告在內的其他四名員工一起離開。
被告離開時特意沒鎖咖啡店的後門,約半小時後,他獨自返回咖啡店,從後門進入,四處搜尋可以偷的東西。
偷走千元現金 385包香煙
他知道收收銀機和裝有香煙的抽屜鑰匙都放在哪裏,于是拿了鑰匙。
隨後,被告從咖啡店內偷走了現金約1440元,以及385包香煙,總價值約5389元。
之後,被告從同一扇門離開咖啡店,他把香煙放在一個黑色垃圾袋裏,搭德士前往一家旅館。後來,他把大部分香煙賣給不知名的路人,總共賣了約2000元。
爲了不被抓到,被告還將偷竊時穿的衣服處理掉,買了新衣服,隔天花了150元購買新手表,並將部分的錢用于按摩、吃喝、交通和其他個人開支。
被告于8月12日被警方逮捕。他告訴警方,花掉了1000元。
主管:起初沒懷疑他
記者今早走訪咖啡店,主管邱小姐(39歲)受訪時說,被告在該處工作約半年,擔任清潔工,平日除了喜歡說話外,工作態度尚可,因此事發後她並沒有立即懷疑對方。
“直到我們查看電眼後,才驚悉是他,而他隔日也沒有來上班。直到被捕後,他才被押返回現場,但也沒有和我們說什麽。”
她說,咖啡店開業已有約七年,這是首次發生這種事情,過後爲了加強防備,目前都改由主管親自鎖門,晚上也會將所有現金帶走,避免讓不法之徒有機可趁。
庭上自罵老糊塗
求情稱自己老糊塗。
控方指被告前科累累,犯案時間橫跨1973年至2004年,他于2004年因盜竊和欺詐被判16年預防性監禁,出獄不到一年又再犯。
另外,被告在1973年到1991年間還多次破門行竊,在1984年被判5年預防性監禁。
被告求情時表示一時糊塗才會幹案,如今已知錯,重新出去後會好好做人。
他指出自己一把年紀,患有心髒病,身體不好,怕是活不久了,懇求法官輕判。
法官要控方提呈一份預防性監禁報告,案展至本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