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役人員兩度在等候冠病檢測結果出爐前,出外趴趴走數小時,結果第二次檢測隔日確診,被判坐牢18周。
被告是23歲的法都拉(Fathullah Bin Abdul Rahman),案發時是國民服役人員,住在芽籠東中路一帶。
他面對四項抵觸傳染病(冠病19居家令)條例2020的控狀,控方以其中兩項提控,余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並考慮。
案情顯示,去年9月2日,被告因喉嚨痛和嘔吐,到民防學院的醫療中心看診,被醫生診斷出上呼吸道感染和胃炎。
被告當時也進行冠病檢測,拿了2日到4日的三天病假。醫生提醒他在等待結果期間,必須全程待在家中。
被告卻在同天下午4時45分到晚上10時10分,搭地鐵和巴士去淡濱尼宜家溜達超過五小時。
3日上午11時25分,被告去勿洛地鐵站見女性朋友,兩人一同去了加冷一帶。被告晚上8時才回家,共在外待了八個半小時,隔天上午才收到陰性檢測結果。
去年9月17日,被告因流鼻涕、喉嚨痛和發燒看診,被醫生診斷出上呼吸道感染,進行冠病檢測後,從17日到19日拿了三天病假。
同天下午3時50分至晚上10時13分,被告到新加坡博覽中心待了超過六小時。
被告又于18日中午12時,搭地鐵去了索美塞公園(Somerset Skate Park),之後到白沙浮廣場趴趴走,晚上10時才回家,在外溜達共10小時。
隔天上午,被告收到簡訊表示他確診患上冠病,從19日到22日住院四天,之後在白沙職總D’Resort度假村進行隔離至27日。
完整報道,請翻閱2021年10月11日的《新明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