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行政人員利用職權之便,私吞學生家長繳交的學費和定金,兩年內失信約4萬元,良心發現後向校方表示要自首,昨天認罪後被判入獄九個月。
陳金珠(譯音,48歲)面對兩項失信的控狀,控方以一項提控,另一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並考量。
根據案情,被告案發時在盛港芬維爾路的劍橋幼教中心(Cambridge Preschool)任職行政人員,職責包括向學生家長收取學費和定金,然後存入學校的指定銀行戶頭。
去年2月21日,該幼教中心校長發現學校的銀行戶頭少了1萬3818元,詢問被告。被告聲稱是有家長遲交學費,並表示會找這些家長跟進此事。
3月4日,被告沒去上班,她在學校的WhatsApp聊天群組裏發短信說:“對不起,我辜負了你們所有的信任。我會爲自己犯下的錯誤去自首。只有這樣,我的良心才會好過一些。”
被告隨後也私信校長,坦承她拿走了一些錢,只是沒料到會還不上。校長隔天報警。
一名幼兒園職員也曾聯系被告的丈夫,想要詢問被告的行蹤,丈夫獲悉妻子從學校拿走了1萬3000多元後,隔天歸還了這筆錢。
調查顯示,被告其實從幼兒園挪用了更多錢。她從家長那裏收取現金後,沒把錢存入指定銀行戶頭,而是落入自己的口袋。每當校長或財務人員問起有關欠款的事,被告總是聲稱家長會在隔月交錢。
被告在2018年4月至去年2月間挪用的款項總額爲4萬零47元,除了已歸還的部分款項,被告把其他錢用在個人花費和醫藥費。
控方在庭上提及,被告在近兩年的時間裏持續進行不法勾當,而且案發時處在受信任地位,應加以嚴懲,促請法官判她坐牢10個月。
代表律師替被告求情時則說,被告發短信說要自首,說明她已非常懊悔,早前父親病情惡化,加上家婆的看護人去世後,照看老人家的擔子落在她和丈夫身上,加劇了她的壓力。
法官斥責被告不止一次被問起欠款一事,卻仍繼續挪用錢款,但念及被告已表露悔意,加上沒有案底,綜合種種考量後判她坐牢九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