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來襲,爲維護人民群衆的生命健康安全和早日打贏這場無硝煙的“戰疫”,全體公安和疫情防控工作人員不分晝夜堅守在防控一線。但總有些人漠視生命健康、無視疫情防控的重要性,挑戰法律底線。日前,臨西縣公安局快速處置五起涉疫違法案件,涉案五人均被依法治安拘留!
隨意出走、辱罵防疫工作人員,拘!
2月3日7時,喬屯村袁某步行至喬屯村疫情檢查點,無故辱罵防疫村幹部,嚴重影響防疫工作秩序。尖冢派出所接到報警後依法傳喚袁某到派出所接受調查。經查,袁某對辱罵防疫工作人員的違法行爲供認不諱。臨西縣公安局對袁某做出行政拘留五日的處罰。
不聽勸阻、強行闖卡,拘!
2月3日14時,西倪莊村戈某騎自行車至邯臨路檢查點要求通過,防疫工作人員上前勸說讓其回家並指出戈某未戴口罩更不應該隨便外出,戈某非但不聽勸阻反而辱罵防疫工作人員並多次用自行車對檢查點設備進行沖撞,防疫工作人員勸說無果後報警,接到報警後,下堡寺派出所迅速出警將違法行爲人戈某控制並帶至派出所詢問。目前,戈某因阻礙執行職務被臨西警方給予行政拘留十日,並處500元罰款的處罰。
破壞路障,驅趕防疫工作人員,拘!
2月3日16時許,喬屯村郝某因村內實行交通管制,不能隨意出入,覺得無聊與不理解,便招呼家人把疫情防控工作人員設置的路障推開,並對上前勸阻的工作人員辱罵、驅趕。尖冢派出所民警接到防疫村幹部報警後,依法將郝某傳喚至派出所接受調查,郝某對自己擾亂防疫工作秩序的違法行爲供認不諱,目前,郝某因涉嫌尋釁滋事被臨西警方處以行政拘留十五日,並處1000元罰款的處罰。
酒後鬧事、毆打防疫幹部,拘!
2月4日16時,倉上村張某外出飲酒後被朋友開車送回。在行駛至倉上村疫情檢查點時,防疫村幹部要求其下車接受檢測後方可步行通過檢查點,張某感覺在朋友面前丟了面子,拒不配合,並對防疫村幹部進行辱罵、毆打。防疫村幹部勸說無果後報警,臨西派出所接到報警後立即趕赴現場並在平安街某處成功將逃離檢查點的張某抓獲。目前,張某已被臨西警方處以行政拘留10日。
酒後鬧事、沖擊村委會,拘!
2月2日14時30分許,河西鎮隋五裏村書記通過村委會廣播向村民發布疫情期間禁止聚會飲酒的通知,正在與朋友飲酒的村民韓某聽到廣播後,騎車來到村委會滋事,不僅辱罵村書記,還推搡、毆打上前勸阻的村幹部。河西分局民警接到報警後立即趕赴現場將韓某控制並帶回公安機關。目前,韓某因涉嫌尋釁滋事被臨西警方給予行政拘留十日,並處500元罰款。
巨鹿4村民擅自繞過檢查站被處罰
2月5日9時許,小呂寨鎮胡林寨村在排查過程中,發現村民李某、張某強、李某峰和李某雙擅自從村外耕地中徒步繞過胡林寨村疫控檢查站,意圖離村外出。小呂寨鎮、胡林寨村立即將該情況通報公安機關。10時許,邢衡高速巨鹿站口疫情檢查站執勤民警在邢衡高速巨鹿站口,將4人攔截。經詢問,4人爲大貨車司機,想私自外出拉活,對其違法事實供認不諱。巨鹿縣公安局對李某、張某強、李某峰、李某雙4人作出行政拘留的處罰決定。
警方提醒
當前正處于疫情防控關鍵期,請廣大群衆爲了自己和他人健康,自覺遵守各項防疫規定和法律法規,尊重疫情防控工作人員,配合防疫工作安排。面對疫情,好好宅在家裏不出門就是最大的支持。讓我們衆志成城、共克時艱,齊心協力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對于在疫情防控期間強行沖卡,辱罵、毆打防疫工作人員,借酒滋事等違法行爲,公安機關將依法嚴厲查處,絕不姑息!
公安機關嚴厲打擊八類涉疫違法犯罪行爲
一、拒不執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疫情防控指揮部在緊急狀態下依法發布的有關疫情防控決定、命令的;
二、阻礙國家工作人員和醫療機構依法履行疫情防控而采取的防疫、檢疫、強制隔離、隔離治療等預防、控制措施的;
三、來自疫情發生地或者確診、疑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人員拒不接受檢疫、強制隔離治療,或者故意傳播傳染病病原體的,以及與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密切接觸而拒不接受醫學觀察的;
四、編造與疫情有關的不實、恐怖信息、利用疫情制造傳播謠言、煽動、破壞法律實施、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等犯罪的,以及汙蔑國家對疫情管控不力,捏造政府機關、醫療機構對疫情處置失控、治療無效等信息,擾亂社會秩序的;
五、利用疫情敲詐勒索、詐騙公私財物的;哄擡物價、哄搶物資、囤積居奇等擾亂社會秩序的;制造、銷售假劣藥品、醫療器械、醫用衛生材料;非法捕獵、收購、運輸、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暴力傷醫”的;
六、違反疫情交通管理規定不聽勸阻、強行通行,或者強行沖闖公安機關設置的警戒帶、警戒區,或者在道路上采取挖掘、堆放泥石等行爲阻礙交通的;
七、違反疫情防控規定,舉辦各類聚集性傳統民俗活動不聽勸阻,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的;
八、其他妨害疫情防控工作的違法犯罪行爲。
來源:邢台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