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理事會11月9日宣布,將新加坡和烏克蘭從安全旅行名單去除。雖然這個每兩周更新一次的“白名單”不具法律約束力,從11月11日起,一些歐盟國家如丹麥與荷蘭,先後對我國收緊限制並調整警戒級別。
根據最新要求,所有到訪丹麥的新加坡旅客,無論是否接種冠病疫苗都須在抵境後接受冠病檢測以及自我隔離10天。若聚合酶鏈式反應(PCR)檢測結果呈陰性,則可以在第四天結束隔離。
荷蘭11月10日則將我國列爲染疫“風險極高”地區。從11月13日起,除了12歲以下者,抵達荷蘭的國人無論是否完成疫苗接種,都須提供冠病檢測結果呈陰的證明。
目前,國人入境被納入接種者旅遊走廊(Vaccinated Travel Lane,簡稱VTL)計劃的歐洲國家時需做哪些准備?這些國家又如何評估新加坡的旅遊風險級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