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現實生活中,我們經常會遇到一些小矛盾。但是,由于某些當事人的脾氣比較暴躁,就導致這些小矛盾和小爭論就演變成了鬥毆打架。有句玩笑話說的好,打架鬥毆的結果就是“打輸了住醫院,打贏了進監獄”。
打架可以說是十分普遍的現象,由于打鬥的類型不同,懲罰也是有差異的。那麽,我國法律對于鬥毆打架的處罰是什麽呢?
讓我們來看看2020年的打架鬥毆成本是多少?
1.輕微傷的打架成本=行政拘留5~15天+罰款500~1000元+由于拘留少賺的工資+誤工費、醫療費等賠償金。
2.輕傷的打架成本=不低于3年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誤工費、醫藥費等賠償+由于判刑少掙的工資+賠償金。
3.嚴重傷害的打架成本=不低于3年不超過10年的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經濟賠償+給家庭、社會帶來的嚴重影響。
4.致死或用殘忍的手段致人重殘或重傷=10年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經濟補償+給家庭、社會帶來的嚴重影響。
5.打架附加成本=民事責任費(律師費+訴訟費+誤工費+醫療費)+公安機關留下的不良記錄和犯罪記錄+親友擔憂+名譽形象受損+生意或工作等損失較大。
打架會面臨什麽樣的懲罰?
對于打架鬥毆的處罰,要按照情節的嚴重性和具體的情況來判斷。具體規定如下:
根據《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給他人身體帶來傷害的,應該賠償醫療費用,因爲耽誤工作而減少的收入,倘若是殘疾人還應該包括其生活補助等;造成他人死亡的,應該支付死者生前撫養的人必要的生活費和其他費用,以及死者葬禮的全部費用。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的有關規定:有下列行爲之一的,要拘留五~十天,能夠並處五百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需要拘留十~十五天,能夠並處一千元以下的罰款:
(一)召集他人結夥鬥毆的;
(二)追逐或攔截他人的;
(三)強行損壞或占有公共財産的;
(四)其他尋釁滋事的行爲。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的有關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或者毆打他人的,需要處五天以上十天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罰款;情節輕微的,需要處五天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的罰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需要處十天以上十五天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罰款:
(1)組織多人傷害、毆打他人身體的;
(2)傷害或者毆打孕婦、殘疾人、14歲以下或者60歲以上的人;
(3)反複傷害、毆打他人或者同時傷害、毆打多人的。
根據《刑法》的有關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需要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或者拘役。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需要處不低于三年不超過十年的有期徒刑;用殘忍的手段致人重傷、使人嚴重殘疾或者致人死亡的,需要處不低于十年的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需要從輕規定。
打架鬥毆構成犯罪的需要接受什麽懲罰?
對于打架造成的刑事處罰,取決于行爲的具體性質:
1.倘若是故意傷害他人並造成輕傷及以上,就會涉嫌“故意傷害罪”,屬于“侵犯個人人身權利”罪。
根據《刑法》的有關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需要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或者拘役。”
犯前款罪,給他人帶來嚴重傷害的,需要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用特別殘酷的手段致人重傷或者死亡,造成嚴重殘疾的,需要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需要從輕規定。
根據《刑法》的有關規定:“被害人由于犯罪行爲遭受經濟損失的,對犯罪分子除依照法律給予刑事處罰之外,還應該依照情節判處經濟損失賠償。”
2.倘若是持有器械隨意毆打他人,或者隨意毆打他人並造成輕傷以上的,就會涉嫌“尋釁滋事罪”並且還是“擾亂公共秩序”的罪行。
根據《刑法》的有關規定:任意毆打他人,情形嚴重的,需要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或者拘役;聚集衆人毆打他人多次,使社會秩序受到嚴重影響的,需要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能夠並處罰金。
3.倘若雙方是多人打架,並且在是五人以上,屬于“擾亂公共秩序”犯罪,就會涉嫌“聚衆鬥毆罪”。
根據《刑法》的相關規定:聚衆鬥毆的,對主犯和其他積極參與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或者拘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需要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1)多次聚衆鬥毆的;
(2)聚集打架鬥毆的規模大、人數多、給社會帶來嚴重影響的;
(3)在交通要道或者公共場所聚集衆人打架鬥毆,給社會秩序帶來嚴重混亂影響的;
(4)手持器械聚衆鬥毆打架的。
在聚衆鬥毆的過程中,造成他人嚴重傷亡的,應該依照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進行處罰。
總之,打架是違反法律的,情節嚴重的可能會被判刑!不論哪一方最終獲勝,雙方都需要對相應的責任進行承擔。最後,律師爲大家提個醒,暴力不是使矛盾解決的唯一途徑。打架的成本高,出手一定要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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