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名男子涉嫌與他人串謀,向花旗銀行呈報虛假資料申請貸款,騙取超過20萬元,昨天被控欺詐罪。
這九人包括三名花旗銀行前合同員工蔡敏軒(28歲)、庫魯穆爾蒂(Kurumoorthy,26歲)和沈俊宏(26歲)。另外三人葉翔(27歲)、蔡宏偉(28歲)和黃家豪(25歲)是介紹人。
三名申請貸款者則是納文·庫馬爾(Naven Kumar,28歲)、盧于洪(27歲)和傅金泰(27歲)。
當中,蔡敏軒面對的控狀最多,共八項,均指他觸犯欺詐罪。根據控狀,他涉嫌在2018年9月與多人串謀,並替其中八人向花旗銀行謊報他們的每月平均收入,從而誤導銀行爲他們各發放1萬3000多元至2萬4000多元不等的款項。
庫魯穆爾蒂則面對三項欺詐罪,控狀指他涉嫌在2018年9月與他人串謀,並爲其中三人提呈虛假的收入和公積金資料給花旗銀行,使銀行共發放超過4萬元給他們。
其中一名受益人是盧于洪,而參與串謀的則包括葉翔和黃家豪。他們三人也各被控一項欺詐罪。
沈俊宏在2018年9月22日,替一名男子向花旗銀行謊報收入,銀行最終發放了1萬4250元。
傅金泰則被控在2018年9月12日向銀行謊報自己受雇于NCS科技有限公司,月入6500元,銀行因此發放1萬2000元給他。
這九名被告的案件展期到明年1月3日至6日過堂,他們目前分別以1萬元至2萬元不等,保釋在外。
花旗銀行:三名合同員工2019年起已不在銀行工作
花旗銀行新加坡發言人受詢時說,蔡敏軒、庫魯穆爾蒂和沈俊宏案發時是由外包機構派來的合同員工,自2019年起已不在銀行工作。
根據刑事法典第420節條文,欺詐罪名若成立,可面對長達10年監禁和罰款。(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