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海麗 報道
涉豪傑大廈命案的22歲被告陳宏升,棄保潛逃約一個月後被逮捕,昨天被押上法庭面對一項在保釋外出期間犯下的糾衆毆鬥罪狀。
備受關注的豪傑大廈命案發生在7月2日傍晚6時10分左右,死者是31歲的沙迪斯諾爾。
涉案的六男一女事後被控糾衆謀殺,他們分別是陳雲勝(26歲)、陳家興(26歲)、洪大源(26歲)、陳顯揚(28歲)、盧文聰(25歲)、陳宏升(22歲),以及蕭玉珍(23歲)。
陳宏升、陳家興和盧文聰原本面對的糾衆謀殺罪,過後被法庭修改爲與持有攻擊性武器的同謀爲伍,三人不再面對死刑,當時獲准保釋在外。
案件在8月29日過堂時,陳家興和盧文聰按時出庭,唯獨陳宏升缺席。他的母親找不到兒子後立刻報警,她原本有48小時的時間把兒子找回來,但遍尋不獲,法庭最後發出拘捕令。
陳宏升棄保潛逃不到一個月後,前天被捕。他昨天再被押上庭,面對一項新控狀。
新控狀顯示他在保釋期間繼續犯案,指他于8月9日國慶日淩晨參與一起糾衆毆鬥事件。
根據控狀,他涉嫌于今年8月9日淩晨3時36分,在馬可新路(Magazine Road)的一家夜店外,與另四名男子對一名30歲的男子拳打腳踢,犯下一項糾衆毆鬥罪狀。
他被加控後,法官不允許他保釋,下令將他還押中央警署一周,期間可帶外出協助調查。
原本代表他的陳俊良律師,庭上特地詢問被告是否還要讓他代表,被告回說要,也要求和律師交談,但法官說暫時不適合讓兩人溝通。案展下月4日再度過堂。(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