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控官指出,傷者並未挑釁或恐嚇兩名被告,兩人卻聯手暴打傷者,對傷者造成嚴重的傷勢,因此籲請法官嚴懲,以示懲戒。
65歲男子與39歲兒子在人行道走著時,兒子突遭路過的一輛腳踏車擦撞,雙方當場起爭執,父子盛怒之下聯手暴打腳踏車騎士,把他打到臉部多處骨折,六顆牙齒被打斷。
這對訴諸暴力的父子,是65歲的阿布卡欣和39歲的賈斯米,他們前天(27日)各承認一項蓄意重傷他人的控狀後,各被判入獄六個月。由于賈斯米是在假釋期間犯案,因此須額外坐牢12天。
這起事件發生在去年4月7日,地點是惹蘭馬士日(Jalan Masjid)一帶的人行道。傷者是一名48歲男子。
根據案情,父子倆案發時在上述地點的人行道上步行,傷者則騎著腳踏車朝同一方向騎行,傷者嘗試越過兩人時,腳踏車不慎碰撞到賈斯米。
賈斯米起初未多加理會,但傷者跟著把腳踏車推向他,要跟他對話,結果兩人吵了起來。
父親見狀大感不滿,直接揮拳將傷者連人帶車打倒在地。兒子這時也跟著動手,與父親聯手圍毆傷者,對他拳打腳踢,直到一名路人上前幹涉,兩人才停手。
傷者事後受傷送院,診斷出臉部多處骨折,掉了四顆牙齒,另兩顆牙齒的牙根也被打斷,前後花了約967元醫藥費。
主控官指出,傷者並未挑釁或恐嚇兩名被告,兩人卻聯手暴打傷者,對傷者造成嚴重的傷勢,因此籲請法官嚴懲,以示懲戒。
主控官也說,雖然傷者曾寫信表示原諒兩名被告,但調查顯示傷者是在兩人承諾承擔醫藥費的情況下,才答應寫下“原諒信”的,兩人事後也未作出賠償。
律師代爲求情時說,父子倆已向傷者道歉,他們並非不賠償,只是擔心太早賠錢會被說成在“收買”傷者。
律師也指出,父子倆共同經營小販檔口,兩人擔心一起入獄後檔口沒人打理,會對生意造成打擊。
法官下判時提醒,任何人犯罪都將可能失去生計,但他最後還是允許兩名被告展期至1月24日才開始服刑,以讓兩人安排檔口事宜。
法官也下令阿布卡欣賠償傷者約967元,否則得額外坐牢兩周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