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美谕 報道
在繁忙的十字路口來回走動,男子不顧警員勸阻,還出手攻擊警員,警員情急下連續兩次使用電擊槍才將他制伏。男子事後獲保釋,但他不久後又在醫院打人鬧事,甚至服用冰毒和恐嚇殺害父親。
被告哈桑(30歲,譯音)面對八項控狀,其中包括刑事恐嚇,使用刑事武力妨礙公務員執行任務,觸犯濫用毒品法令、雜項(公共秩序和滋擾)法令和防止騷擾法令等。
控方以其中四項提控,余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並考慮。被告認罪後被判入獄1年29周。
根據案情,去年8月21日早上10時30分左右,濱海灣鄰裏警署的兩名警員開車巡邏時,發現被告在海濱公園通道與浮爾頓路(Fullerton Road)的十字路口茫無目的地來回走動,阻礙交通。警員于是下車嘗試把被告勸到安全處,但被告拒絕配合,警員于是呼叫支援。另外兩名警員不久後到場,他們再度嘗試勸服,被告反而被激怒,不斷朝警員大喊大叫,還說他們是“假警察”。
警方過後決定逮捕他,被告拒絕配合,大力推開一名警員,還揮手打中另一名警員的臉。第三名警員于是掏出電擊槍朝被告發射,被告被擊中後痛得倒地。由于其中一根探針松脫,削弱了電擊槍的效用,被告因此很快爬起來,轉身再次跑到路中央。
多名警員上前阻止 被告一拳打警員臉
多名警員上前阻止,沒想到被告轉身就一拳打在一名警員的臉上,快速跑向路中間,還把身上的白色上衣脫掉。警方這時再補一槍,才將被告制伏在地上。
被告襲警的過程,被附近的公衆拍下並放上網,視頻一度在互聯網上廣泛傳開。
被告事後被送往中央醫院,但他在六天之後(12月27日),就在醫院裏再次打人。
當天早上,被告要下樓買飲料,但被護士阻止,他一氣之下搶過護士的工作證丟在清潔工的推車上,驚動了醫院輔警和保安人員。
被告一邊辱罵衆人,一邊走向電梯口要搭電梯離開,被輔警堵在電梯裏時,被告竟一腳踢中輔警的左大腿。
今年1月8日,被告在家服用冰毒後對父親大喊恐嚇要砍下父親頭顱,嚇得家人報警捉人。
被告接受調查時承認,自己從去年10月起,就因感覺個人生活無趣和壓力,每周吸食冰毒一兩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