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控官指出,被告在本案中扮演重要角色,不僅招募同夥和租房子來協助走私,而且也承認不止一次犯案,因此促請法官判他監禁32周,以儆效尤。
男子爲了每個月2000元的酬勞,與他人共謀從馬國走私寵物貓狗到本地售賣,還特地租下一個排屋單位,以在找到買主前安置走私的動物。
現年39歲的被告何春偉面對12項觸犯動物與飛禽法令的控狀。控方以其中六項提控他,余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並考慮,被告昨天被判監禁26周。
根據案情,一名與被告有20多年交情的男子“彭老板”在2019年9月份,向被告提議一起共謀走私寵物,被告于是找來當時已認識了七年的蕭文全。“彭老板”告訴蕭文全,他每從新山載寵物到新加坡一次,就能獲得500元報酬。
調查顯示,蕭文全負責在柔佛新山的一家寵物店領取被注射過鎮定劑的小貓小狗,店員會將這些寵物藏在後車廂。另一名同夥郭玉財則提前從大士關卡開車入境新加坡以觀察情況,然後通知蕭文全哪一條通道最有可能避開關卡人員對車輛的徹底檢查。
兩人在成功入境新加坡後會到指定地點會合,並將走私來的動物轉移到郭玉財的車上。被告則留守在他和另一名同夥林金順合租的淡濱尼排屋,等郭玉財將動物送到後照顧這些貓狗。被告每個月可從中獲得2000元報酬。
2020年3月2日淩晨3時50分,郭玉財載送新一批走私寵物貓狗時,在惹蘭巴哈(Jalan Bahar)往林厝港的路段遇到警方路障。警員在後車廂發現幾個紙箱,裏頭各藏有三只小貓和小狗。
由于遲遲等不到動物送到,林金順懷疑郭玉財已被當局發現,就在當天中午12時通知被告馬上搬離排屋。
主控官指出,被告在本案中扮演重要角色,不僅找人和租房子來協助走私,而且也承認不止一次犯案,因此促請法官判他監禁32周,以儆效尤。蕭文全和郭玉財在去年各被判坐牢24周。
代表律師爲被告求情時說,被告是家中的經濟支柱,因要養家糊口才會答應幹案,希望法官網開一面。
法官下判時表示,被告明知走私寵物是違法的,卻招募蕭文全,還幫助犯罪團夥租地方安置寵物,因此應該判處比其他同夥更嚴厲的刑罰。
國家公園局和移民與關卡局昨天發表聯合聲明說,所有動物在進口到本地前,都必須得到公園局的批准,以防來曆不明的動物帶入外來疾病。
當局也勸請公衆勿在網上向可疑賣家購買寵物,因爲非法進口的寵物往往會遭到虐待。(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