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歲阿叔疑酒後失足,聲稱要上廁所卻從高樓墜下,落在有蓋走道頂蓋上,大難不死,重傷入院。
這起事故發生在前天(1月12日)下午約4時05分,地點在宏茂橋3道第235座的組屋。
《新明日報》接獲熱心讀者撥24小時熱線通報,指在上述地點發生墜樓案,警方與民防部隊已趕到現場。
記者抵達時,傷者已送院,民防人員與警方也已撤離。附近居民受訪時都說見過傷者,指他經常和友人聚集在組屋亭子裏喝酒。
住在二樓的居民馬林達(59歲,家庭主婦)說,事發幾分鍾前,聽見組屋外邊傳來吵架聲,不久後就聽到巨響,以爲有人高樓抛物,沒想到竟是有人墜樓。
三樓居民蘇菲(15歲,學生)則透露,當時她在房間裏溫習功課,突然聽到“碰”的一聲,以爲是附近工地傳來的聲音,直到她後來聽到救護車鳴笛,才知道有人受傷。
腳部受傷 留很多血
“我看見兩名男子在二樓的頂蓋上,其中一人躺在那邊痛苦呻吟,腳部受傷,留了很多血。另一男子則查看傷者情況,並撥電叫救護車。”
記者輾轉聯系事發前與傷者喝酒的友人巴拉(64歲,退休人士),他受訪時否認傷者出事前曾發生爭執,稱當時他們說話比較大聲,指傷者後來嚷說要去上廁所,卻不知何故會從高樓墜下。
警方受詢時表示,一名53歲男子在清醒的情況下送院,男子之後在精神健康法令(Mental Health(Care and Treatment)Act)下被逮捕。
民防部隊發言人則證實將一名男子送往陳笃生醫院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