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天化日下搶劫傷人,五名男子涉嫌在裕廊坊一家快餐店,打傷並搶走一名男子3萬多元現金而被控。
五名被告的其中一人陳志賢(39歲),曾被控于前年收取並轉賬贓款,涉及款額超過60萬元。他昨天面對一項搶劫傷人的控狀,指他與同謀于本月17日傍晚5時35分在裕廊坊Subway快餐店,搶走39歲男子鄭仁飛3萬零200元的現金,在過程中蓄意打傷對方。
根據刑事法典394節條文的搶劫傷人罪名,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五年至20年,並可被打鞭至少12下。
其中一被告涉非法跨境轉賬
陳志賢去年已因其他罪名被控,因此是在保釋期間涉及搶劫案。他早前面對的其中一項控狀,指他在2020年8月4日至9月11日,違例提供跨境轉賬服務,收取並轉賬35萬9576元給數名在中國的人,以換取約719元的傭金,他因此面對一項觸犯付款服務法令的控狀。
另七項控狀也指陳志賢在2020年8月和9月之間與他人共謀,分別利用銀行戶頭收取並轉賬他人從勾當得來的贓款,款額介于6000多元至12萬多元,抵觸貪汙、販毒和嚴重罪案(沒收利益)法令。若罪成可被判坐牢不超過10年,或罰款不超過50萬元,或兩者兼施。
昨天與陳志賢一同視訊面控的還有兩名中國籍被告陳碩(22歲)及張克希(31歲),他們各面對一項搶劫傷人的控狀,指他們在同個時候搶劫並蓄意傷害鄭仁飛。
三人面控後,繼續還押兀蘭警署一周協助調查,案件展本月28日過堂。
另兩名來自中國的同謀張喜超(28歲)和王安權(32歲)前天已面控一項搶劫傷人罪,同樣還押兀蘭警署。
根據控狀,涉及搶劫傷人案的還有另一名男子葛騰,還未被提控。
企圖躲避追查仍難逃電眼
裕廊警署署長徐德志助理警察總監告訴媒體,雖然嫌犯企圖躲避追查,但警方沒放過任何線索,迅速找出嫌犯的身份,並逮捕了他們。
“警方電眼的畫面有助于此次偵破案件,本案展示了新加坡警察部隊對于追捕這類罪犯,並將他們繩之于法的不懈承諾。”(部分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