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動員如果要提出一些課題,可以向新加坡全國奧理會或所屬的體育總會反映,但一些運動員喜歡找媒體,一些喜歡用社交媒體,一些則通過家長,甚至找國會議員,有很多種(方法)。
——新加坡全國奧理會秘書長曾成興
運動員有權針對所關注的課題向新加坡全國奧理會提供意見,但反映問題應當通過正確和正當的途徑或管道。
新加坡全國奧理會(SNOC)秘書長曾成興昨天在馬拉松名將蘇睿勇(30歲)起訴新加坡田徑總會前總裁馬利克(54歲)誹謗一案中供證時,發表上述看法。
本案昨天進入第六天審訊。訴方律師郭文江盤問辨方證人曾成興時,指他代表的蘇睿勇的行爲都有其合理解釋,包括擅自剪破贊助商的背心是爲了通風,好讓身體在潮濕天氣裏較涼爽等。
因爲訴方律師提及蘇睿勇是否有權針對具爭議性條例發表看法,辯方律師馬莫在曾成興接受完盤問後,要曾成興進一步說明他對運動員發言權的立場。
曾成興說,運動員如果要提出一些課題,可以向新加坡全國奧理會或所屬的體育總會反映。
“一些運動員喜歡找媒體,一些喜歡用社交媒體,一些則通過家長,甚至找國會議員,有很多種(方法)。
“我們期望(你)有更文明和明理的做法。總是有恰當的管道或途徑,所以我們不會直接和私自找運動員處理(問題)。運動員須遵守(所屬)總會的規則……”
2017年,蘇睿勇在吉隆坡東運會因抵觸類似國際奧委會(IOC)“條款40”的禁令,在賽事期間通過社交網絡推廣個人贊助商、擅自剪破官方贊助商提供的運動背心,以及在機場離境時穿鮮豔運動鞋而非大會指定的黑色皮鞋等,與當局發生沖突並接獲警告。
兩次在東運會馬拉松賽場摘金的蘇睿勇,當年也對獎金的20%必須捐給所屬的新加坡田徑總會充作培訓和發展用途,向媒體和社交媒體表示異議,但最終還是捐出一萬元獎金的兩成。
郭文江律師昨天盤問曾成興時說,蘇睿勇並沒有反對全國奧理會分配獎金的權利,而是認爲田總不該得到獎金,但曾成興反對律師的說法,說“我沒有這樣的印象。”
蘇睿勇在2017年也對全國奧理會規定運動員不得在東運會期間促銷自己代言的産品作出批評。他後來被指“態度和行爲不達標”,被全國奧理會否決掉2019年的參賽提名。
答辯人馬利克是前國家隊跨欄選手,2020年11月離開田總,現爲新加坡跆拳道總會代總裁。
2019年8月17日,在蘇睿勇被否決參賽後不久,馬利克在面簿貼文發布“小心馬拉松,這會讓你心智混亂”的言論,還指他看到有這樣的人,因馬拉松而失去邏輯和理性等。
貼文沒指名道姓,但蘇睿勇指馬利克是在誹謗他,馬利克並沒否認。
這起案件已展至本月17日續審,屆時辨方最後三名證人——時任田總法律顧問佩雷拉、時任田總義務秘書的遊泳退役名將洪秉祥及前田總總經理葉任凱料供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