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案情,被告案發時是幸運商業中心(Lucky Plaza)內某家彙款公司的員工,2020年11月30日領到淡馬錫基金會所分發的可重複使用口罩後,發現自己太喜歡該口罩,因此盜用客戶的身份證號碼領取了四五十組口罩。
後來,被告從新聞報道中得知有好幾個人因爲盜領口罩而被捕,擔心自己被抓,決定丟掉一大部分的口罩,還故意分散來丟。警方上門捉人時,只發現了三組未打開包裝的口罩以及八片零散的口罩。
《新明日報》日前報道,菲律賓籍的羅威爾(39歲)面對兩項罪名。他承認一項欺騙罪名,另一項私藏他人個資的罪名則交由法官考慮後判刑。
(早報訊)稱“太喜歡”淡馬錫基金會送的口罩,彙款公司職員冒用六七十人的身份證盜領四五十組口罩,今早(2月18日)判坐牢六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