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也表示,被告故意挑選對科技不精通的顧客下手,行爲更是惡劣。
直到2018年4月9日,一名受害人到銀行取出定期存款,才得知錢都彙入他人銀行戶頭,隨後銀行職員報警。
案情顯示,被告于2015年10月6日至2018年4月1日,在華僑銀行當財務顧問,職責包括售賣保險以及投資産品,並協助顧客在銀行開戶頭。
被告生性爛賭,原本戒賭約四年,又在2017年9月開始賭博,導致他在一個月內欠下賭債。
賭瘾戒了又複發,華僑銀行前財務顧問爲償還賭債,以高利率的定期存款爲餌,騙五熟客17萬元,法官指他故意挑選顧客行騙,判他入獄30個月。
被告許偉傑(譯音,34歲)面對20項控狀,包括欺騙罪、抵觸貪汙、販毒和嚴重罪案法令(CDSA)以及報假案等。他早前承認其中七項,余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並考量。
昨日,被告母親和幾名親友也出庭,被告聽聞判刑後,申請和母親說幾句話。
爲了還債,被告策劃從五名熟客身上騙取共17萬元,他挑選比較不會用電子産品或細讀文件的顧客,而受害的5人中,有三人年齡逾60歲。
法官昨日(2月21日)下判時指出,被告背叛了顧客的信任,也濫用他職位所給予的權利欺騙顧客。
被告事後以高達8.88%或11.88%利率的定期存款來吸引顧客,騙取他們簽下轉賬表格,卻把錢轉入被告友人的戶頭,再撒謊讓友人把錢轉回自己的戶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