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接種疫苗的男子以沒帶攜手防疫器和打包食物爲由,進入熟食中心與朋友群聚,被國家環境局人員揭發他違反措施。男子不滿被令離開熟食中心,揮拳打傷兩名環境局人員,昨天被判坐牢26周。
被告蔡順賢(譯音,53歲)面對四項控狀,包括抵觸冠病19(臨時措施)法令、蓄意傷害以阻差辦公和傳染病法令等。他昨天承認其中兩項控狀,余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並考慮。
我國從去年10月13日起,規定未接種疫苗者不能堂食和進入商場與景點,但可到餐飲場所打包食物。
謊稱沒帶防疫器只想打包 卻跟朋友喝酒聊天
上述措施實施10天後,即去年10月23日晚上8時許,被告與女友打算到紅山熟食中心,與朋友一起用餐。
被告當時尚未接種疫苗,他爲了進入熟食中心,向負責檢查接種證明的工作人員撒謊,稱他忘了帶攜手防疫器,而他只是要打包食物。
工作人員不疑有他,允許他進入熟食中心。被告接著徑自走到朋友所在的兩張桌子之間喝酒聊天,期間一度沒戴口罩。
五名環境局人員當時在該處執行任務,上前提醒被告和朋友不要群聚,並開始檢查每個人的接種狀態。輪到被告時,被告謊稱自己沒帶手機和攜手防疫器,想要以此蒙混過關。
不過,兩名環境局人員通過被告的身份證號碼,查出被告未接種疫苗,被告于是改口稱沒有人在進口處檢查他的接種狀態。環境局人員隨即要求被告離開熟食中心,被告被激怒,朝環境局人員比出不雅手勢,並質問他們爲何不檢查其他人的接種狀態。
被告怒氣大發,猛推其中一名環境局人員的肩膀,另一名環境局人員見狀上前阻攔,卻被告拳打。兩名環境局人員被打至脖子和臉部受傷。
被告事後稱,他事發之前已習慣到熟食中心用餐,一時之間難以做出改變。庭上未揭露被告目前是否已接種疫苗。
控方在陳詞時表示,案發時正值周六晚餐時間,人潮相當多,被告違反條例的行爲,爲自己和他人帶來風險,也突顯他藐視環境局人員和防疫措施的態度,籲請法官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