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長兼律政部長尚穆根說:“同性戀是個會造成社會嚴重分裂的課題,所以一直以來我們采取的是寬容待人,互相包容的做法。我們力求成爲一個包容的社會,最重要的是相互尊重和容忍不同的觀點和行爲。”
我國社會對同性戀的態度已經逐漸轉變,相關政策須跟得上觀念的改變。政府還在斟酌最佳的做法,即使未來決定進行任何調整,仍舊會平衡不同觀點,避免破壞社會規範的穩定。
內政部長兼律政部長尚穆根昨天在國會撥款委員會辯論內政部開支預算時,針對最高法院上訴庭本周發表的判詞,對刑事法典第377A節條文提出看法。
根據第377A節條文,無論是在公共或私人場合,男性與同性進行嚴重猥亵行爲皆屬違法,可被判監禁最長兩年。
尚穆根說,“同性戀是個會造成社會嚴重分裂的課題,所以一直以來我們采取的是互相包容的做法。我們力求成爲一個包容的社會,最重要的是相互尊重和容忍不同的觀點和行爲。”
他說,政府的做法是保留第377A節條文,但不主動執法,總檢察署也采取類似做法。政府甚至在維持宗教和諧法令中列明,攻擊同性戀、雙性戀和跨性別者組織或是個人是違法的,不被容忍。
2007年,政府提呈刑事法典修正法案時,因決定保留第377A條文在國會引起激烈辯論。
政府強調逐漸轉變維持傳統家庭結構立場不變
尚穆根說,政府一貫強調逐漸轉變和維持傳統家庭結構的立場不變,但是自國會2007年就同性戀課題進行討論以來,社會對同性戀的態度已慢慢改變。
一方面,同性戀、雙性戀和跨性別社群覺得他們遭親友、學校和公司傷害與拒絕的經曆一再被否定。另一方面,仍有一大部分人希望維持社會整體的基調,尤其是傳統婚姻和家庭觀。
尚穆根認爲,這些觀點都合理和重要。政策須要不斷改進以跟上觀念的變化,法律也須改變來支持政策更新。政府還在斟酌最佳的做法,過程中須尊重不同看法,仔細考慮,並與不同群體討論。
“如果我們決定進行任何調整,一定會繼續平衡不同觀點,避免對社會規範和公衆的期待帶來過于突然的改變,破壞穩定。”
最高法院上訴庭本周一發表裁決,駁回三名男子對第377A節條文違憲的司法挑戰。以大法官梅達順爲首的五司指出,由于這三名上訴人目前不面對在第377A節條文下被檢控的可能性,因此這項條文不對他們構成歧視或違反憲法。
對于這個裁決,尚穆根說,總檢察署會仔細研究判詞。判詞點出,新加坡就這項條文采取的折中做法是獨特的,既維持法令現狀,也照顧到直接受法令影響的人的擔憂。政府這麽做是爲了避免在社會中造成更深的分裂。
這並非首次有人向我國法院提出對第377A節條文的挑戰。此外,2018年和2019年,前大法官陳錫強、兩名前總檢察長溫長明和維克拉惹,以及巡回大使許通美都曾就是否廢除條文提出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