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厘司機亂丟煙蒂,被國家環境局稽查員撞見後,拒絕配合交出身份證,還猛關車門弄傷稽查員手腕,最終被判監和罰款。
52歲的羅厘司機洪齊川(譯音,)原本不認罪,但前天開審前,突然選擇認罪。他承認一項抵觸國家環境局法令和一項魯莽行事危害他人安危的罪名後,被判坐牢12天和罰款800元。若無法繳付罰款,被告須額外坐牢四天代替。
根據案情,被告于2020年2月18日下午2時25分,在義順中1路第930座組屋底層,邊抽煙邊與朋友聊天,他後來隨手把煙蒂丟進附近的溝渠內。
兩名正在附近執行任務的環境局稽查員見狀,立即上前表明身份,並要求被告出示身份證,以開出罰單給他。其中一名稽查員佩戴隨身攝錄機。
被告否認亂丟垃圾,還反問:“我(把垃圾)扔到哪裏?”他還挑釁稽查員去報警,接著轉身跳上羅厘。
被告的朋友見狀,上前幫他求情,並詢問若被告把煙蒂撿起來,能否通融一次,但被稽查員拒絕。
其中一名稽查員當時把右手放在羅厘車門旁,以阻止被告關上車門逃離現場。
手腕紅腫疼痛病假七天
不料,被告跳上羅厘後,不顧稽查員的安危,直接關上車門,導致車門重重打到稽查員的右手。
稽查員當下痛得把手抽回,被告就趁機關上車門開車離開現場。
稽查員事後到醫院求診,被診斷右手腕輕微紅腫和疼痛,也因疼痛導致手腕的活動能力受限,須請七天病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