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碼頭跨年夜群聚 兩青年被判罰款
壽星邀請九名朋友到克拉碼頭跨年倒數兼慶生,狂歡之中爬到橋欄杆上往衆人亂灑香槟,結果與朋友雙雙被判罰款。
被告維馬(Verma Pulkit,22歲)及哈加芝(Harjaz Singh,21歲)前天(3月8日)各承認兩項沒戴口罩和沒有保持一米安全距離的罪名,余項群聚罪名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並考慮。
邀請朋友聚集慶生的維馬被判罰款3000元,哈加芝則被判罰款2000元。
兩名被告事發時就讀新加坡管理學院,但法庭文件沒透露他們的國籍。
案情顯示,兩人與其他八名朋友當時在克拉碼頭的李德橋(Read Bridge)附近,爲維馬慶生及慶祝跨年。
在倒數迎新時刻,維馬爬上李德橋的欄杆,有人遞了一瓶香槟給他,打開酒瓶後他就往衆人亂灑香槟。周遭的電眼拍下哈加芝當時也在人群中,兩人都沒戴著口罩,也沒有保持一米安全距離。
群聚的朋友包括阿迪士(Ateesh Ashutosh Rao,22歲)及沙瑪(Shyama Kumar Sharath,19歲),兩人上周也被控上庭。
倒數結束後,衆人還切生日蛋糕慶祝生日。警方不久後到場驅散人群。
維瑪求情時說,他們當時過于沖動,如今知道自己犯錯,願意接受法律制裁。哈加芝的代表律師則表示,他目前在本地獨居沒有收入,懇求法官從輕發落。
法官下判時指出,我國仍致力于對抗疫情,遵守安全管理措施至關重要,無法容忍這類違法聚會。
另一名被告威廉·亞曆山大·布魯克斯-波茨(William Alexander Brooks-Potts)的案件則出現轉折,控方允許他罰款銷案,並撤銷他面對的兩項罪名。
被指裝扮成蜘蛛俠,與朋友群聚拍照的青年柯特拉(Kotra Venkata Sai Rohankrishna)則料在本月22日出庭認罪。
迄今,共有10人因這起事件被控上法庭,至少15人銷案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