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幾年,大家有沒有感覺身邊的詐騙案越來越多了?
時不時的,就會有人以“+65”開頭的電話號碼(實際上新加坡所有本地號碼不會以+65開頭)打給你,更有直接用whatsapp視訊功能,僞裝成執法人員,實施詐騙行動。
(僞裝成新加坡警察部隊人員的詐騙犯)
近幾年,騙子的手法“與時俱進”,已經擺脫了前幾年慣用的“DHL包裹被扣押”這種低劣伎倆。
在疫情大爆發期間,他們會冒充衛生部官員,利用民衆的焦慮散播不實信息行騙。
他們也會趁著民衆生計受疫情影響之際,通過“低付出高回報”的投資或求職騙局,吸引人上當受騙。
投資騙局
在投資騙局中,騙子自稱是金融專業人士,並通過社交媒體平台培養受害者。而受害者將被介紹給那些聲稱分享“必勝秘訣”的“投資專家”。
一旦被容易賺錢的承諾所吸引,受害者就會將錢轉移到銀行賬戶。在騙局初期,這些受害者往往可以賺取到微薄的利潤,進而相信投資是有效的。
在那之後,等受害者成爲“大魚”上鈎後,騙子就會要求受害者支付一些投資行政費用、法律費用或稅款,用來兌現賺取的利潤。
最終,一旦受害者將這些款項存入指定的銀行賬戶,詐騙者就會變得無法聯系。
求職騙局
在求職騙局中,受害者也會遇到相同的困境。在社交媒體平台和聊天應用程序上,受害者往往被一些賺取快速現金的招聘吸引。
之後,騙子會以提高銷售數額爲由,要求受害者從某在線平台訂購物品。
(求職詐騙)
受害者將資金轉入銀行賬戶作爲付款,最初騙子會連同傭金全額返還。
然後,受害者最終會爲他們的訂單支付大筆資金,最後受害者無法聯系上騙子。
警方在追查起來困難重重,但卻不是完全無計可施。
最近,新加坡警方在一次搜捕行動中,成功逮捕了35名詐騙犯,255人被警方傳喚接受調查,制止了150起求職和投資詐騙案,涉案金額超過3100萬新幣!
跨國執法
新加坡還會聯合其他國家一起跨國執法。去年6月,新加坡警方就和中國香港合作,成功摧毀一個跨境詐騙集團。
兩地警方,在這次行動中成功突襲了多個場所。在中國香港,警方圍捕了22人,而在新加坡,則逮捕了至少27人。據悉,這些詐騙犯的年齡介于16歲到76歲之間。
中國香港警方發言人表示:在社交媒體平台上進行詐騙和欺詐,近年來是香港最常見的科技犯罪之一。
雖然執法部門已經盡力在追查這些資金的下落,並逮捕了一些涉案人員,但只能將詐騙威脅盡量降至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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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滿“地域性”的詐騙集團
詐騙集團往往充滿著地域性色彩。在新加坡發生的詐騙案中,詐騙犯大多來自中國台灣和馬來西亞這兩個國家和地區,而且以集團的形式出現。
詐騙集團的組織嚴密性,以及生活的奢華程度,和很多人想像中完全不同。
詐騙集團,會將自己包裝成一間運轉良好的正常公司。集團內擁有經理、傳呼中心以及完善的獎懲系統。甚至,還有專門的部門,負責和海外“對接”,建立“合作夥伴機制”。
爲了激勵那些在呼叫中心工作的人員,詐騙集團的主管,會一邊得意洋洋地曬出自己的名表,一邊告訴底下的“從業員”,如果他們欺騙到了更多的受害者,就能夠賺到足夠的錢,像他一樣購買勞力士。
實際上,雖然來錢的渠道不光彩,但詐騙集團似乎相當恪守承諾。
表現最好的人,甚至可以從被騙金額中抽成10%,這個程度的傭金,在大部分領域都不可能得到。因此,確實吸引了不少人投身詐騙行業。
在前期投入方面,這些詐騙集團的“上層領導”也絲毫不含糊。就比如中國台灣地區警方最近摧毀的一個詐騙團夥,其領頭人劉某,甚至不惜花200萬新台幣(約95000新幣),專門在台中設立了一個傳呼中心。
按照當地警方預估,他們一年的詐騙額大概在100萬人民幣左右(約21萬3000新幣)。
除去一些獎勵以及其他的一些開銷,也就是說,他需要近一年時間,才能“回本”。而由此換來的是分工明確“效率更高”的組織結構。
這些詐騙團夥成員,因爲來錢快且成本低廉,大多都是慣犯。比如劉某的團隊,在2020年4月的一起詐騙行動中,假借“中國公安”的名義,騙取了一位在新加坡居住的中國人超過11萬新幣。
事後,在警方的順藤摸瓜的一次突襲行動中,他的團夥在中國台灣著名度假村墾丁被一網打盡。在保釋後,劉某賊心不死,轉到台中重操舊業。
在警方又一次抓捕行動中,搜出了三塊價值至少3萬美金的勞力士表。
罪犯們即使知道被警方抓住後的日子不會太好過,但爲了那點利益,很多人還是會铤而走險。
警方也只是能力所能及地阻止犯罪。真正要依靠的還是我們的雙眼,能夠及時辨別詐騙犯的身份,從源頭開始堵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