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法問 王茜 (魏天谌對此稿有貢獻)
盡管身在境外,但賈躍亭熱度不減,近日他與甘薇的離婚案再度登上熱搜。據媒體報道,“在賈躍亭提出破産重組以後,已申請離婚的甘薇向賈躍亭提出了接近5.71億美元(約40億人民幣)的索償。”針對賈躍亭是否是“技術性離婚”的話題,網友們又掀起了一波熱議。
新浪法問發現,在目前的公開報道中有兩處細節值得推敲。首先是所謂“甘薇索賠40億”的翻譯可能引起歧義,其次是甘薇關于婚姻存續期債務由賈躍亭承擔這一訴請,並非是離婚當事人能左右的。
甘薇索賠40億?此處翻譯可能引起歧義
賈躍亭方面在去年10月發布了賈躍亭正在申請個人破産重組的消息,隨著這一程序的推進,近日有媒體從美國破産代理公司網站上找到了賈躍亭的相關披露文件。
在這份賈躍亭的披露聲明中,有一句話透露了離婚案的細節,“WeiGan, YT’s spouse who has initiated a divorce proceeding, has filed a proof of claim in a amount of approximately $571 million 。”有媒體將此句翻譯爲,甘薇提出離婚並向賈躍亭索賠5.71億美元。但是這一翻譯可能引發歧義。
早前媒體報道顯示,2019年甘薇已經先後在四川成都錦江區人民法院和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提交離婚申請,相關案件正在審理中。
我國的《婚姻法》中涉及索賠情況的條款是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三)實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賈躍亭是婚姻中的過錯方嗎?目前我們並沒有足夠信息可以回答這個問題。但是,從涉及款項的數目來看,此處可能是關于財産分割事宜而非因對方過錯索賠。
一位專注私人財富管理領域的國內知名律所合夥人對新浪法問表示,如果僅就claim而言,可以翻譯爲“對…提出權利請求”。在當前場景下,用“索賠”這個詞有可能引起讀者的歧義。
另一位長期從事美國法律業務的國內資深律師也持類似觀點,他對新浪法問表示,如果涉及離婚財産分割,“索賠”和“賠償”在此處都不太合適。
債務由賈躍亭承擔?這不是甘薇說了算
據媒體曝光的文件顯示,甘薇此前向國內法院提出的離婚訴訟請求包括:三位子女由甘薇撫養,婚生子女年滿18周歲前,賈躍亭每月支付12.5萬元人民幣的子女撫養費;
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財産,包括北京市朝陽區的一套房産,以及賈躍亭持有的兩家公司股權對應收益。同時,由賈躍亭承擔婚姻存續期間因個人投資、生産、經營所産生的全部債務。
對于甘薇的訴訟請求,前述國內資深律師指出,”要求全部債務由賈躍亭承擔”一般來說不能作爲賠償要求,“不是甘薇說了算,是債權人說了算,一般情況下夫妻要共同承擔債務”。如果甘薇或者雙方子女名下有信托財産,那麽這部分財産債權人可能無法追償。由于目前相關信息有限,具體還是要視美國法律規定而定。
那麽國內是如何定義夫妻共同債務?廣東奔犇律師事務所主任劉國華指出,是否屬于夫妻共同債務,關鍵在于債務是否爲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
根據《關于審理涉及夫妻債務糾紛案件適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爲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于夫妻共同債務爲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于夫妻共同債務爲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産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究竟是感情破裂,還是金蟬脫殼?關于賈躍亭離婚案的走向,一切都是未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