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上門看了單位後,被要求支付抵押金給一名男子,怎料押金到手後,男子就此失聯。一些受害者表示,他們隨後才發現同個單位也出租給其他人。
男子關紹全(譯音)今早因抵觸刑事法典第420條文(詐騙罪)被控。若罪成,將面臨最高刑罰長達10年監禁和罰款。
當晚他便付了950元的押金及40元的鑰匙卡費用,豈料對方事後失聯。他之後在面簿看到其他受害者發貼文稱有類似遭遇,共13組租客各自報警。
《新明日報》日前報道,受害者包括從事科技資訊業的關先生(48歲),他通過面簿的租屋群組貼文找房時,男子私信他,還自稱是公寓單位屋主,有房出租。
初步調查顯示,男子相信涉及20起類似詐騙案,損失金額超過2萬1000元。
經警方跟進調查後,兀蘭與裕廊警署警員確定男子身份,于前天將他逮捕。
自稱公寓屋主,在網上貼文招租客,收取逾2萬元後失聯,男子落網,今天(4月16日)被控。
警方昨午發文告指出,逮捕了一名疑涉及一系列租金詐騙的49歲男子。
文告披露,警方今年3月至4月間,接獲數名受害者的投報,他們是通過面簿與電商平台Carousell得知蔡厝港一帶豐山徑(Hong San Walk)有單位出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