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兩人到布拉格旅行時,張思瑩偷看陳恒甯的手機,結果讀到陳恒甯與另一名醫生王建平之間的大量短信,揭露兩人大聊與不同女人上床的性事。部分短信內容包括兩人炫耀與不同女人上床的“戰績”、陳恒甯喜歡與已婚婦女上床,以及商討帶著各自的性伴侶一起性交的可能性。
在辯方看來,張思瑩是處心積慮借所有機會來展開報複行動。除了向醫理會提出投訴,她早前也向法庭申請起訴一家上市公司總裁失責,指對方不顧王建平的不道德行爲而入股其診所,但最終被上訴庭駁回,並且被三司斥責濫用法律。
這起民事訴訟昨天在高庭開審,對簿公堂的是女子張思瑩(43歲)與精神科醫生陳恒甯(47歲)。審訊揭露,兩人于2016年底在一個社交場合上結識,當時張思瑩已婚,在康生醫院當業務發展經理,陳恒甯則是新加坡中央醫院精神科高級顧問醫生。隔年1月,兩人開始交往,張思瑩在同年11月與前夫完成離婚手續。
辯方則駁斥,起訴人發起醫療疏失官司是爲了對前情人展開報複行動,不惜任何代價要把對方毀掉;事實上,她的指控缺乏根據,答辯人只是曾出于關心和以男友的身份,爲她提供少量藥物。
辯方則駁斥,這場官司基本上是一對情人反目後所引發的,但訴方的指控缺乏法律與事實根據。張思瑩與陳恒甯是你情我願地展開親密關系,即使後者真的表示過想與張思瑩發展專一的關系,那是因爲他當時想安撫情人,而非要惡意傷害對方。陳恒甯確實提供過少量的鎮定劑給張思瑩,不過,那是出于關心女友,想幫她減輕痛楚。
案件今天續審,由張思瑩上證人欄供證。現有審訊是定奪陳恒甯是否須對張思瑩負起賠償責任,若是,法庭日後將估算具體的賠償金額。
訴方在昨天的開庭陳詞中稱,陳恒甯在兩人交往期間,在沒有診斷張思瑩病情的情況下,就爲她提供大量的精神科藥物,包括容易讓人上瘾的鎮定劑贊安諾(Xanax),並且沒有向她解釋藥物的適當用量與可能産生的副作用。陳恒甯也故意不把張思瑩登記爲他的病人。
另外,今年2月,醫理會通知張思瑩,表示決定對陳恒甯采取吊牌五個月的紀律處分,陳恒甯已對此提出上訴。(人名譯音)
訴方指陳恒甯說謊 對張思瑩造成心理傷害
不甘心被當精神科醫生的情夫背叛,離婚婦起訴情夫與她交往時違反醫生對病人應盡的職責,胡亂給她服用鎮定劑,導致她對藥物上瘾和出現副作用。她也指責情夫謊稱對她感情專一,暗地裏卻亂搞男女關系,對她造成心理與精神上的傷害。
結果,訴方稱張思瑩開始對藥物上瘾,並且出現多個副作用,包括頭暈、感到混淆、口齒不清、有認知障礙,以及容易做出攻擊性行爲。2018年6月,即發現陳恒甯與王建平的露骨短信後,張思瑩到陳恒甯的診所大鬧,當衆表示要掌掴陳恒甯100次,訴方稱張思瑩便是在受藥物副作用的影響下,才會有如此火爆行爲。
張思瑩大發雷霆,拍下手機短信爲“證據”,威脅陳恒甯要揭發他的醜惡行徑。她連發電郵給陳恒甯的同事與上司揭發他的行徑,並且向王建平的妻子告發他。張思瑩也向醫藥理事會投訴陳恒甯與王建平,指兩人串通占多名女病人便宜。她以自己爲例說,陳恒甯便是在知道她情緒不穩定和服藥的情況下占她便宜。
起訴人張思瑩稱,精神科醫生陳恒甯在兩人交往期間,在沒有診斷病情的情況下,就爲她提供大量的精神科藥物,也沒有向她解釋藥物的適當用量與可能産生的副作用。陳恒甯也故意不把張思瑩登記爲他的病人。
除了醫療疏失,訴方也指陳恒甯的謊話對張思瑩造成心理與精神上的傷害。根據張思瑩的說法,陳恒甯在交往期間,數次表明兩人是屬于長期和專一的關系,但他與王建平的短信內容顯示他所說的不是實情,張思瑩爲此精神崩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