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司還提醒,協助當事人提出這類濫用司法程序的申請的律師,等于違反了他們的專業職責。
納加恩德蘭因走私42.72克的二醋嗎啡而在2010年被判死刑。在上訴被法院駁回後,十多年來他前後提出多個申請,欲逃過絞刑台。以大法官爲首的五司在今年3月29日駁回他的再一次申請的上訴,並嚴厲斥責他與律師濫用司法程序。
本周一,納加恩德蘭的母親潘查萊趕在兒子被安排正法前兩天,又以另一個理由向最高法院上訴庭提出刑事動議,要求暫緩執行死刑,但申請被聽審的三司駁回。
我國外交部昨天回複媒體詢問時透露這項消息。
納加恩德蘭已在周三正法。馬國媒體在報道此事時引述該國外交部的聲明,說依斯邁沙比裏和賽夫丁分別致函我國總理和外交部長,要求特赦納加恩德蘭。
總檢察署過後發表聲明警告,多個團體與個人針對本案發表不實指控,包括質疑大法官梅達順是否應審理此案;當局認真看待這類可能構成藐視法庭的行爲,並將毫不猶豫地采取行動來維護司法正義。
李顯龍總理和外交部長維文醫生已經在周二複函馬來西亞首相依斯邁沙比裏和外交部長賽夫丁,重申因販毒罪名成立問吊的馬國男子納加恩德蘭一案已“經過完整的法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