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今天開始服刑。其他四人的案件還在審前會議階段。(人名譯音)
其他涉案人爲被告的輝立證券同事李艾倫(46歲)、周威詹(42歲)和李偉凱(43歲),以及被告的弟弟林明義(42歲)。案發時,李艾倫和周威詹已分別轉到華僑證券和星展唯高達工作,林明義則在馬來亞銀行金英證券任職。
這群人一共進行了85次假交易,被告爲了避嫌只參與其中22次,但法官指出,被告也參與所有交易背後的群組討論。群組在平分交易利潤時,被告也獲得約26萬元。
涉及本地曆來規模最大股票操縱案,前股票經紀被判坐牢12周,罰款26萬元。罰款數額與他獲得的不正當利益相同。
zaobao.sg之前報道,五名股票經紀共謀在2015至2016年之間炒高55家公司的股價,再以高價脫售,短短13個月內獲利124萬7242元。
案情顯示,五名股票經紀出手之前會先上網開會討論,鎖定某個低價股後把股價炒高,吸引投資者進場購買。股價在一到三天後被推高到他們的理想價位後,他們便高價抛售。
法官下判時表示,股票操縱的罪行影響股市的基本操作,也害了不少公衆。涉案五人的行爲致使這些公司的股價平均上升47%,嚴重扭曲了股價的走勢。
被告也利用股票經紀的專業知識,通過欺詐手法獲得不正當利益,這些都是加重刑罰的理由。法官認爲,被告必須入獄才能起到阻遏作用,但考慮到他真心懊悔,全程協助警方調查,因此減低他的判刑。控方早前曾表示,被告也願意在同夥涉及的案件中充當控方證人。
林明智也是迄今唯一認罪的被告。
其中一人是輝立證券(Philip Securities)前股票經紀林明智(47歲),他早前認下22項抵觸證券與期貨法令的控狀。控方以10項提控,余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並考慮後,他今天(5月18日)面對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