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顯示,被告事發時從加冷路左轉進入基裏瑪路(Guillemard Road),當時交界處亮著允許汽車通行的綠燈。男子則在這時越過馬路,從汽車的左邊走到右邊。
意外發生後,被告也馬上下車援助,以專業知識評估傷者的傷勢,並爲他電召救護車。律師說,這是被告開車14年來首次出車禍,他懇請法官將罰款判爲2500元。
代表律師庭上稱,女醫生向來做事細心,這事件與她一貫的性格不符,她可能因爲在冠病期間在抗疫前線工作,精神壓力倍增而分心。
控方反駁說,無論當時的天氣如何,被告都有責任安全駕駛。法官下判時同意被告的罪責不高,但考慮到行人蒙受顯著傷害,最終判她免坐牢,而是罰款4000元及吊銷執照五年。(人名譯音)
新加坡中央醫院高級顧問醫生黃麗明(66歲)昨天承認一項駕駛時沒有顧及其他公路使用者安全的罪名。她于2020年7月8日早上約6時50分,在芽籠路朝加冷路方向行駛的路段,撞傷29歲的男行人。
女醫生開車在交通燈處欲左轉時,撞倒過馬路的行人,導致對方頭部骨折和腦出血,被判罰款4000元及吊銷駕駛執照五年。
代表律師求情時稱因爲當時下雨,路況沒有那麽清晰,並指男子在行人綠燈閃爍時才開始過馬路,也算疏忽行事。
男子被送往樟宜綜合醫院,醫療報告顯示他的後腦勺骨折,腦部也出血,醫院發給他約一個月病假。
庭上播出的電眼畫面顯示,當時下著雨,道路濕滑,男子正撐傘過馬路,出現在汽車的前方,但被告繼續往前行駛,將他撞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