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滋病,光是提起這個病就忍不住背脊發涼。
感染後無治愈可能,一輩子都去不掉。
而新加坡,就有這麽一個男子,被醫生診斷出身患艾滋。
然鵝,讓人沒想到的是即便他本人知道自己有艾滋病,仍然跟同性男子發生性行爲。
新加坡男子隱瞞身患艾滋 跟他人發生性行爲
事情是這樣的。
官方沒有透露這個男子的姓名,以下簡稱Q來代稱。
2017年7月7日,Q被檢查出體內有艾滋病毒,自那以後一直在接受治療。
不過據國大醫院某醫生鑒定,Q體內的艾滋病毒含量比較低,甚至還達不到醫學的“陽性”標准。
據說當時還給出了鑒定結論:因體內艾滋含量比較低,不大可能會通過性行爲傳播病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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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因爲有了醫生的這句“不大可能”。
Q並沒有過于管束自己。
之後從2017年11月到今年1月期間,他一邊接受治療,一邊談戀愛。
2019年10月10日,一個男子突然報警,說自己被性侵了。
理由是Q在沒有事先說明他有艾滋的情況下,跟他發生了性行爲。完事兒後,報警男子覺得無法忍受,于是聲稱自己被性侵。
因爲這個事情,警方也聯系了衛生部介入一起調查。
然而,不知道爲什麽,調查曆時一年半載都沒有結果。一直到2021年4月,Q還能逮著機會跟第二個男子發生關系。
2021年4月24日,Q跟第二個男子發生無套性行爲。而這個男子碰巧也不知道Q有艾滋病。
但後來他把Q給告了。
只是令人費解的地方在于,他不是第二天就報警。而是過了約5個月以後才報警。
2021年9月30日,年僅25歲的第二個受害人報警。說Q對他進行某些性行爲,但沒有跟他說自己身患艾滋。
同時據他的代表律師聲明,跟Q發生關系的當晚,他喝醉了。酒精影響了判斷能力。
從發生性關系到報警,中間隔了五個月之久。從該男子的說法來看,似乎他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跟Q發生了可能不止一次關系。
後來,知道了Q有艾滋,怒了。
那麽Q是怎麽說的呢? 據Q自己的辯解,他說他只是遵從醫囑而已。醫生都說了不大可能通過性行爲傳播。
于是他就“誤會”,以爲自己不需要跟性伴侶交代自己有沒有艾滋病。
而Q爲了自己,請了2個代表律師。律師也抓著這點不放,說醫生都有指示,Q“實際上沒有傳播風險”。
但法官認爲,如果有艾滋病,在跟性伴侶發生關系前,必須讓對方知情。不管艾滋含量高低,是不是有安全措施。
違反了這一點,就是犯罪。
所以,法官判Q坐牢一年。
不過,Q的代表律師還在爭取不坐牢,以高額罰款替代。
按照新加坡法律,如果在沒有告知性伴侶自己身患艾滋的情況下,仍發生了性行爲。
則最高罰款50000新元,情節嚴重者坐牢10年,或兩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