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議的法案內容包括要求本地所有電動車充電設施的供應、使用、安裝和維修都要符合指定的安全標准;要求提供電動車充電服務的業者申請執照;要求正在興建大樓、把總樓面面積增加50%及以上,以及獲准把電負荷增加到280kVA及以上的發展項目爲電動車的充電所需做准備。
交通部和陸交局即日起至7月14展開公共咨詢,公衆可以把建議電郵到[email protected],郵件主題行須寫上“Public Consultation for the Electric Vehicle Charging Bill”。
交通部和陸路交通管理局計劃立法管制電動車的充電事項,包括充電設施的款式、廣告宣傳、安裝過程、注冊程序,以及每個建築發展須提供的充電樁等。
其中,這些發展項目1%的總停車位,包括電單車停車位須設有充電樁,且停車場電房要有能力爲多達15%的停車位供應電源,支撐它們7.4kW的充電設施。
陸交局今天(6月15日)發文告說,交通部有意推出新的電動車充電法案(Electric Vehicle Charging Bill),確保電動車充電設施的安全,同時確保業者提供安全、可靠和方便的電動車充電服務。
爲協助分層地契項目提供電動車充電服務,政府也有意修正建築維修與分層地契管理法令(Building Maintenance and Strata Management Act)調低獲選電動車充電樁安裝天的決議門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