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稱被喪親之痛影響情緒和生活,女子上網打廣告設租房騙局,兩年多來騙走21人7000多元定金,最終被判坐牢10個月。
律師代爲求情時稱,被告年幼時父親就已不在身旁,她和兄弟姐妹共八人全靠母親獨力帶大,她長大後努力賺錢買房讓母親得以搬離租賃租屋。
被告原本承諾賠償,卻三番四次爽約,未與調查員會面交付賠償金,甚至拖到認罪前一天才作出部分賠償。
控方反駁說,被告原本答應賠償卻一再拖延,遲遲才交出1932元,並在認罪前一天另外賠償500元,剩余的5020元則尚未賠償。
2018年5月至2020年9月,被告陸續在網上打廣告找租客。被告每次收到定金就會失聯,有受害者直接上門找人,才發現被告的單位根本沒有空房可以出租。
根據案情,被告案發時只打雜工,她自2015年起便住在有三間房的組屋單位,自己住其中一間,另外兩間則已出租。
法官同意控方說法,認爲被告幹案超過兩年,受害者人數和金額相當多,罪責不輕。由于父母離世的時間與案發時間相去甚遠,因此不是求情理由,最終判她坐牢10個月。
被告法拉胡妲(36歲)面對21項欺騙控狀,她在昨天承認其中五項,余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並考慮。
控方說,被告接受調查時在四份口供書中否認幹案,反指租客有問題,導致警方浪費四個月的時間進一步調查,最後才坦承犯案。
被告後來輾轉跟父親相認,結果父親又在2017年因心髒病過世,進一步影響她的情緒和工作,導致她面臨經濟困難,並在一時失常的情況下犯案。律師也說,被告事後已知錯,並已賠償2432元給一些受害者。
多名受害者察覺自己被騙後,紛紛報警處理,被告因此被捕。共有21人先後上當,被她騙走7452元,庭上也揭露,被告曾于2008年犯下偷竊和觸犯國民登記法令的罪行。
法官下判時訓斥說,被告接受調查時的態度和屢次拖延賠償的舉動,說明她是爲了減刑才這麽做,根本不是出于悔過之意。
不過,就在她就讀的法律專業文憑課程即將畢業之前,母親卻在2015年過世,她大受打擊,被迫中斷學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