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體出售
在新加坡有房的朋友們或許會有類似這樣的幻想:擁有一套私宅,希望它‘中獎’獲得集體出售的機會並成功出售,你就能在一夜之間成爲身價百萬的富翁。
這個想法的確美好,但盲目追求集體出售,對許多業主來說或許不過南柯一夢。
每一項獲得成功的集體出售的項目,背後就有不少因種種原因導致集體出售失敗的項目。那麽,能讓開發商通過集體出售買地的原因到底有哪些?小編將快速帶你理解影響集體出售成敗的關鍵。
“集體出售”到底是什麽? 科普:集體出售
所謂集體出售,就是把兩個或以上的房地産單位,賣給一個買家,買家可以是單個開發商或多家開發商的合資聯合體。新加坡的集體出售程序,由分層地契法令(Land Titles (Strata) Act)所規定,並且必須獲得多數屋主的同意(按股份價值和分層面積計算),才能將整棟分層開發項目集體出售。
可想而知,要讓屋主同意集體出售,他們就必須獲得比起轉售市場上單獨賣出自己的房子來說,相對較爲可觀的溢價,而部分屋主心中考慮的溢價可能落在大約 50% 到 60%。
另一方面,對開發商來說,集體出售市場是提供永久地契/999年地契土地以及市區中心重建用地的一大土地供應來源,並與公共土地招標計劃有著相輔相成的關系。然而,並非所有集體出售項目都能引起開發商的興趣。
影響集體出售潛力的因素 1. 容積率和土地用途集約化
簡而言之,容積率刻畫了特定地段的發展集約強度,以及可以在地段上建造的項目的高度或範圍(最大總建築面積)。例如,一個容積率爲 1.4 的 10,000 平方米地段的總建築面積爲 14,000 平方米,而容積率爲 2.5 的相同地段,最大建築面積爲 25,000 平方米。一般情況下,容積率越高,地段能建造的單位數量就越多。
有時,城市規劃者可能會上調地段的容積率,這可能會增加地段的整體潛力,因爲它爲土地用途集約化提供了機會。在土地未充分利用的情況下(例如稀疏的住宅項目或具有大型露天停車場的項目),他們也可能引起發展商的興趣。
2. 土地面積
然而,一些住宅項目的龐大規模,例如布萊德景(Braddell View),可能會將潛在追求者拒之門外,因爲它們爲發展商帶來不少風險。在新加坡,根據額外買方印花稅(ABSD)的規定,發展商有 5 年的時間建造並售出所有單位,而根據合格證書(Qualifying Certificate,簡稱QC)制度,外國/公開上市的發展商還有額外2年時間來進行所有單位的建造和銷售。如果未能出售新項目中的所有單位,發展商將承擔高額費用和延期收費。無論是 100 間還是 2,000 間單位,發展商都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將項目售出。在這種情況下,大規模地段將比小地段帶來更大的開發風險。
成功集體出售絕非易事,如果發展項目中單位數量龐大,則可能會變得更加棘手。與擁有更多業主的項目相比,在中小型項目(通常少于 500-600 間單位)中尋求多數人的共識出售房産或許相對沒那麽艱難或具有挑戰性。值得注意的是,最近周期內備受矚目的集體出售案例獲得成功的多數項目,單位數量相對好控制:太平洋大廈(Pacific Mansion)(288間單位);金香園(Tulip Garden)(162 間公寓和 2 間商店);偉詩園(Park West)(432間公寓和4間商店);和珍珠苑(Pearl Bank Apartments)(280 間公寓和 8 間商店)。
3. 價格
每件物品都有自己的價格,而如果價格合適,就有機會獲得買家。業主自然希望從他們的房産中提取最大價值,而有時候,設定更高的要價將有助于獲得一些額外的簽名,以達到必要的共識水平,讓發展項目進行集體出售。
即便如此,提高要價可能還不足以獲得發起招標所需的授權,正如文華園(Mandarin Gardens)將要價提高到創紀錄的S$29 億,但在集體出售協議到期時仍無法跨越 80% 同意出售的門檻。
此外,必須考慮的還有發展收費(development charges)和將地契年期填補(lease top-up)至全新的99年地契所需的費用,因爲這些將會影響發展商願意爲地段所支付的價格。
4. 轉型或住宅小區更新
新加坡的城市景觀似乎是一項持續不斷的工程。隨著政府公布振興部分地區的計劃,可能會開發更多的基礎設施/設施、提供獎勵或修改建築的容積率和高度限制。這些都會對激發重新發展地區的興致産生影響。了解附近正在發生的事情,並查看市區重建局的發展總藍圖(Urban Redevelopment Authority’s Master Plan)以獲取有關土地用途的更多信息。
5. 業主簡介以及賣方印花稅(SSD)問題
對正處于集體出售活動中的許多業主來說,賣或不賣實際上是一個相當困難且至關重要的問題。雖然這個決定對一些業主來說或許直接明了,但其他人可能並不向往集體出售,尤其當他們已經住了很長一段時間。留在原本住宅的原因包括對房子有著深厚的感情、與鄰居的密切關系以及發展項目的獨特屬性(例如,地點方便、單位面積大)。
除了對房子的情感,尋找替代房屋的潛在高成本也可能會阻止一些業主同意集體出售。另一群可能會猶豫的業主,是那些在不到 3 年前購買集體出售項目的房産的業主,因爲如果此時出售房屋,他們將不得不承擔賣方印花稅(Seller’s Stamp Duty,簡稱 SSD)。
如果涉及商業和住宅單位的混合發展項目,情況會變得更加複雜,因爲店主與屋主所優先考量的事項可能會有所不同,想要平衡各方不同的利益將會困難重重。
6. 新加坡政策上的改變
政策的變化難以預測更無法掌握先機。ABSD 上調以及 2018 年 7 月向發展商推出的 5% 無法退回 ABSD 對蓬勃發展的集體出售市場造成了巨大沖擊,此後市場幾乎停滯不前。
幾年前,即 2017 年 11 月,政府宣布了申請前可行性研究(PAFS),以評估整體開發對地區交通流量和擁堵情況的影響。發展商可能會因PAFS評估而無法盡可能在新項目中建造更多單位,進而影響他們爲地段所准備支付的金額。
結語
以上所述影響項目集體出售潛力的諸多因素,皆超出了屋主的可控範圍。若正考慮購買轉售單位,請謹慎對待有關集體出售潛力的炒作和猜測,因爲集體出售的機會往往不可預期。更重要的是,買房前務必要考慮諸如屋契租賃衰減、利潤上漲潛力及房産是否符合自身需求和財務狀況等問題。
買房切勿沖動,沖動不如慎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