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爲母親制定的每日“健身計劃”,包括早上在公園走15至20圈,傍晚則在附近步行三公裏,間中還得進行踢拳、有氧踏板操,使用瑜伽滾輪和健身球等運動。母親每天最遲晚上8時30分得睡覺,每天早上7時15分准時起床,若不順從兒子就會用音樂吵醒她。
法官批准禁制令以阻止兒子的虐待行爲,並禁止兒子回家,母親繼續與女傭同住,但得由當局人員監護長達半年。
法官在判詞中說,當家屬被疾病纏身,照顧者可能不知道如何給予家人最優質的關懷,但只要照顧者願意聽從專人的意見,並配合做出改變,一家人的日子或許會好過一些。
每當母親無法完成運動,兒子就會朝她狂罵,甚至飙髒話,而根據傭人拍攝的視頻畫面,母親只能微弱地回應:“對不起”“我不記得”。
失智的母親無法記得或說出兒子的舉止,心理報告也顯示她一心想保護兒子,絕對不說對他不利的話。
法官指兒子不顧母親的身體情況,堅持讓她運動,已算是虐待。兒子的言語欺淩也對患有適應障礙症和憂郁症的母親,造成精神傷害。法官批准禁制令以阻止兒子的虐待行爲,並禁止兒子回家,母親繼續與女傭同住,但得由當局人員監護長達半年。
法官接受兒子無意虐待母親,但指他不顧對方的身體情況,堅持讓她運動,已算是虐待。兒子的言語欺淩也對患有適應障礙症和憂郁症的母親,造成精神傷害。
但老母親的脊椎已退化而且出現骨折,腦部有中風迹象,也罹患骨質減少、哮喘等問題。物理治療師認爲她不適合做這類運動,但兒子不肯聽從專業意見,稱他比醫療人員更了解母親的身體狀況。
2020年5月,社會及家庭發展部的成人保護服務處接獲舉報後介入。兒子暫停虐待半年後又故態複萌,當局人員怎麽勸也阻止不了,于是向家事法院提出申請,希望通過庭令遏制兒子的行爲。
根據家事法院法官日前發表的判詞,53歲的兒子與母親及傭人住在有地住宅,兒子擁有健身教練執照,但案發時無業。
兒子在庭上堅稱運動不是虐待,說只想幫母親強健身體。他也指兩個姐姐各從母親獲得100萬元資産,但她們還想爭奪更多財産,才與女傭串謀指控他虐待。
同時,法官指兒子身爲照顧者可能面臨巨大壓力,因此下令兒子接受輔導,並希望母子倆暫時分開後,情況會有所好轉。
曾當健身教練的兒子虐待患有失智症的90歲老母親,逼她每天做劇烈運動,不做就辱罵她,也不讓她吃飯睡覺。法官下令母親接受當局監護半年,兒子則禁止回家,也得接受輔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