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健身教練虐待九旬失智老母,逼她每天做劇烈運動,包括走公園15圈、步行3公裏、有氧運動兩小時等,不做就辱罵,不讓吃飯睡覺。法官下令老母接受當局監護半年,兒子被禁回家,並接受輔導。
《新明日報》報導,根據家事庭判詞顯示,這名90歲老婦有3名成年的孩子,65歲大女兒是醫生、60歲二女兒是兒童心理學家、53歲小兒子是合格的健身教練,目前無業。兒子單身,與母親同住洋房。
老婦被診斷失智且有適應障礙症和憂郁症,也有高血壓、哮喘以及骨質疏松症等問題。
她于2018年到醫院求診,被發現脊椎有壓迫性骨折、椎間盤突出等情況。醫生認爲,老婦過度使用背部下方肌肉。
後來,老婦在2020年5月,被轉介到成人保護服務處。
男子被指已言語虐待母親,還逼母親每天做劇烈運動。(示意圖)
當局發現,兒子爲老母親擬定了嚴格的“健身計劃”,每天運動兩次,每次一小時。這些運動包括有氧運動、踢腿搏擊(kickboxing)以及使用健身球等。
不僅如此,兒子還會要求老母親早上在公園走15至20圈,傍晚則在附近步行3公裏。
另外,母親每天最遲晚上8時30分得睡覺,每天早上7時15分准時起床,否則兒子就會用音樂吵醒她。
如果無法完成指定運動,兒子還要母親補上,若有家庭聚會,無法准時運動,兒子則要求老婦回家後運動,即使運動超過晚上11時也不稀奇。
精神折磨*
兒子不認爲有錯,表示比醫生更清楚家人的健康狀況,稱他之前也負責鍛煉外婆和阿姨,兩人也分別活到103歲和97歲的高齡。
不過法官認爲,老婦年紀大且失智,短期記憶只有兩至三分鍾,符合脆弱成人定義。兒子以言語虐待老婦,導致她承受精神上的折磨。
法官接受兒子無意虐待母親,但他不顧對方的身體情況,堅持讓她運動,已算是虐待,認爲老婦需受到保護,下令老婦接受當局監護半年,兒子得接受輔導,並且禁止回家並虐待老婦。
故態複萌
當局介入後情況停止,但小兒子半年後又故態複萌。
成人保護服務處介入調查後,與醫護人員以及老婦家人了解狀況,最後建議老婦減少運動量,在能力範圍內運動。
兒子在2020年12月至2021年5月間,沒有逼母親運動,也沒有對她大吼大叫。不過,他在2021年5月又開始安排母親做運動。
當局在2021年12月2日向法庭提出申請,法官也發出臨時庭令,禁止老兒子虐待母親。後來,當局發現兒子違反庭令,要介入調查,兒子便在今年2月18日搬離洋房。
百萬財産
兒子表示,老婦之前已將100萬元(約320萬令吉)各彙給兩名姐姐,而外甥也負責老婦的持久授權書。
小兒子指兩名姐姐對他做出這些指控,全是兩人企圖要控制母親的財産,兩名姐姐這些年來給了女傭錢和禮物,因此女傭對兩名姐姐忠誠,才會幫她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