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的住房政策目標是「居者有其屋」,住房制度是政府主導型,政府以強大的財力建設組屋,使80%以上的人口居住在公共組屋裏。目前,新加坡已形成組屋爲主、私宅爲輔,自有爲主、租賃爲輔的雙軌制住房供應體系。從供給形式看,政府供應的組屋主導住房市場,目前約82%新加坡人居住在組屋,僅18%居住在開發商建設的私人住宅。此外,新加坡政府制定了嚴格的組屋准入、配售、轉售和懲罰機制。
組屋由新加坡建屋發展局(簡稱HDB)建設、管理和分配,主要分爲兩種:一是面向中低收入家庭的普通組屋,二是面向收入超過組屋申請上限但又無力購買私宅的“夾心層”提供的改善型組屋(包括執行共管公寓[簡稱EC公寓]、私人組屋住宅等)
新加坡公民可通過租賃或購買組屋滿足居住需求,其中租賃主要針對家庭月收入低于1500新元、名下無房的新加坡公民家庭,單身人士只有在超過35歲後才可申請。
出售才是HDB供給組屋的主要形式,目前已有92.2%的組屋居民住在自有産權的房屋中。
只有新加坡公民才可申請新組屋,永久居民只能購買或租賃二手組屋。新加坡政府既是組屋的供應主體,也掌握新組屋的定價權,爲保障中低收入群體的住房權益,政府以低于轉售市場30%的價格出售新組屋。
新組屋申請者必須是新加坡公民家庭(1個公民+其他家庭成員至少有1個公民或永久居民),單身人士不可申請。
組屋嚴格審查申請者收入、私産情況,確保中低收入剛需家庭優先滿足。只有家庭平均月收入低于14000新元(約等于6.7萬元人民幣)、名下無其他私産的新加坡公民家庭(單身需滿35周歲)才可申請新EC公寓。三房式新組屋申請人收入上限爲6000或12000新元,四房式或更大組屋爲12000新元或18000新元(多代家庭)。
每個家庭只能擁有一套組屋,一生有兩次申請新組屋的機會,若要購買新組屋,舊組屋必須退出。嚴懲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則面臨高達5000新元罰款或6個月監禁。新組屋只有住滿5年才可轉售/整屋出租,且只有過了禁購期才可購買新組屋。
二手組屋的申購條件較爲寬松,永久居民家庭和單身人士均可在轉售市場上購買,且對收入並無要求,但若要取得來自CPF或HDB的住房貸款及補助,仍需滿足一定收入限制。其中EC公寓在居住滿5年後可轉售給新加坡公民、永久居民及單身人士,滿10年後可轉變爲私人公寓,並在市場自由轉售。轉售市場對永久居民開放,二手組屋價格高出1/3左右。
信貸方面,HDB貸款設置居民身份限制,買家中需要至少有一位新加坡居民;普通家庭平均每月總收入不超過1.2萬新元(多代家庭月收入不超過1.8萬新元),之前從HDB獲得不超過兩次貸款等。貸款年限一般不超過25年,並享受利率優惠,近年來爲2.6%。
此外,新加坡中央公積金CPF提供公共住宅計劃,組屋購買者可用公積金支付首付款、購房貸款以及印花稅、律師費、組屋升級費用等相關稅費。CPF不直接發放住房貸款,而是通過HDB向新加坡公民家庭提供優惠貸款,並嚴格限制申請者資質、收入及私産等條件。CPF爲首次購房者推出額外和特殊住房補助,通過設置不同的收入上限爲低收入者提供了更多優惠,並針對靠近父母就近住房、單身人士等提出不同的住房補貼政策。CPF購房面向中低收入群體引入額外公積金購房津貼計劃(簡稱“AHG”),支持中低收入家庭購房,低收入家庭申請者收入上限設置爲5千新元,將根據條件獲得最高4萬新元的津貼;中等收入家庭則可通過提取公積金支付20%的首付款,對不足部分,也可使用每月的公積金新繳額予以償付。
對于不符合HDB優惠貸款申請條件的,新加坡政府開始允許其他的金融機構和商業銀行向組屋購買者提供住房貸款,但一套房屋在獲得商業貸款後將無法獲取HDB貸款。
二級市場購買者抵押貸款額度最高可達售價的80%,低收入家庭最高可達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