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是企業所得稅稅率最低的發達國家之一,政府還推出了一系列稅務計劃和獎勵措施協助企業發展,因此吸引了不少外國投資者的關注。
在新加坡實體運營生意,企業一定要了解新加坡消費稅(GST)相關的小知識。在新加坡,企業需要每個季度向新加坡稅務局呈報消費稅。
本文將對新加坡稅制及主要稅種進行介紹。
新加坡稅務概況
新加坡是賦稅最低的國家之一,企業所得稅爲17%,免資本利得稅,允許新加坡公司的股東享受股息收入免稅等衆多的稅務優惠制度,使新加坡成爲企業拓展亞洲市場的理想據點。
新加坡所得稅法是按照屬地征稅原則。
任何公司或個人在新加坡發生或來源于新加坡的收入,或在新加坡取得的收入,都屬于新加坡的應稅收入,必須在新加坡納稅。
新加坡主要稅種及稅率
一.企業所得稅
新加坡企業所得稅自2010年以後維持在17%,公司可以通過減稅計劃減低整體有效企業所得稅率。主要的幾項減稅計劃如下:
01、初創企業稅務減免計劃
從YA2020課稅年度起,新成立的公司在首三個稅務年度可享受最高12.5萬新幣(約62.5萬人民幣)稅務減免:
● 首10萬新幣以內的應稅收入:減免75%,相當于稅率4.25%;
● 下個10萬新幣的應稅收入:減免50%,相當于稅率8.5%;
● 超過200,000新幣的應稅收入部分:稅率 17%;
公司成立3年後還是可享有部分減免計劃,減免稅率如下:
● 1萬新幣以內的應稅收入:減免75%,相當于稅率4.25%
● 下個19萬應稅收入:減免50%,相當于稅率8.5%
● 超過200,000新幣的應稅收入部分:稅率 17%
02、企業所得稅回扣計劃
除了上述的稅務優惠外,爲了更好地幫助企業應對成本上升、經濟不明朗問題,並且有能力進行調整,所有公司都有資格獲得企業所得稅回扣。
03、企業的外國來源收入豁免稅收計劃
彙入新加坡的外國收入應在新加坡納稅。
新加坡所得稅法(ITA)第13(7A)至13(11)條文說明,公司可以從外國來源的收入豁免計劃(FSIE)中受益。
(請注意,該海外國家的公司稅率需至少是15%,並且該筆收入已經在該海外國家納稅,豁免計劃才可行)。
外國收入來源分爲以下3類:
(1)來自海外的股息;
(2)外國分行的利潤;
(3)來自海外的服務收入;
新加坡企業稅務居民 (COR) 的外國來源收入在海外被征稅,且該筆收入彙入新加坡時,將會發生雙重征稅狀況。
但是,根據新加坡稅務局(IRAS)的外國稅收抵免(FTC)計劃,同一筆收入,公司可以申請抵免,即在外國繳納的稅可抵免新加坡的應納稅。
抵免或減免可分爲以下2種:
(1)雙重稅務減免(DTR)
新加坡已經簽署了20多項自由貿易協定(FTA),以及74個全面的和8個有限的避免雙重稅收協定(DTA),以促進跨境貿易,並減輕了新加坡公司海外擴充的成本。
因此,雙重稅務減免(DTR)是避免雙重稅收協定(DTA)提供的減免,以抵消雙重征稅狀況。
(2)單邊稅收抵免(UTC)
在沒有避免雙重稅收協定(DTA)的地方,如有這些情況彙入的收入,則允許單邊稅收抵免(UTC),如:
① 專業、咨詢和其他服務的收入;
② 版稅收入;③ 股息收入;
④ 就業收入;⑤ 分支利潤。
二.個人所得稅
在新加坡,一年內居住或工作超過183天,均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新加坡個人所得稅的稅率是全球最低之一,所得稅率是用前一年的收入扣除適當項目後,以累進式征稅。
納稅居民可以就子女撫養費,職業培訓費,保險費以及公積金繳款,慈善捐款等事項享受個人所得稅減免。
其他稅種
1.消費稅
消費稅(GST)是對新加坡生産的應稅商品和服務以及進口至新加坡的商品征收的稅,相當于我國的增值稅。目前稅率爲7%,只對國內消費征稅,向外國消費者出售的産品和服務免征GST。
當企業的營業額每年超過100萬新元,就必須注冊並繳納消費稅。
2.印花稅
印花稅是對不動産、股票和股份有關的書面文件征收的一種稅。
與不動産有關的文件包括不動産的買賣、交換、抵押、信托、出租等;
與股份有關的文件包括股份的派發、轉讓、贈予、信托、抵押等。
3.關稅
新加坡是一個免稅港,只對汽車、煙草産品、酒類、石油和生物燃油産品等少數商品征收進口關稅。
4.房産稅
新加坡的房産稅征稅對象主要是土地、公寓、房屋等不動産。
每年根據物業的市值計算、征收一次。
房産稅的稅率分兩種:
一是自住房産,從2015年1月1日開始,一般稅率是4%,最高不超過16%。
二是對外出租的房産,一般稅率爲10%,最高不超過20%
什麽是消費稅
消費稅(GST)是對新加坡進口商品(由新加坡海關征收)以及新加坡的幾乎所有商品和服務征收的廣基稅。
在其他國家,消費稅被稱爲增值稅或VAT。新加坡現行消費稅率是7%。
在新加坡注冊的商品和服務銷售企業必須按7%的稅率征收商品和服務稅,除非根據商品和服務稅法可以零稅率或豁免銷售。
哪些企業需要注冊消費稅
作爲一個企業,當應稅營業額超過100萬美元時,必須注冊商品及服務稅。
如果企業的應稅營業額不超過100萬美元,仍可以在仔細考慮後選擇自願注冊消費稅。
在以下情況下,你必須進行商品及服務稅登記。
▷ 您在2019年1月1日之前的日曆季度末(即截至3月、6月、9月或12月的3個月)和過去三個季度的應稅營業額超過100萬新元。
▷ 您在2019年1月1日或之後的任何日曆年年底的應稅營業額超過100萬新元。
如果在任何時候,您可以合理地預期您在未來12個月的應稅營業額將超過100萬新元。
當有把握在未來12個月內,你的應稅營業額將超過100萬新元時,你就必須注冊消費稅。您必須有證明文件來支持您的100萬新元的預測值。
比如說:
▷ 簽署的合同或協議;
▷ 接受客戶的報價或確認采購訂單;
▷ 向客戶收取固定月費的發票;
▷ 收入報表顯示,過去12個月期間的收入已接近100萬新元,且年營業額呈上升趨勢;
▷ 另一方面,如果你的預測沒有把握,你就不需要注冊消費稅。例如,您根據市場評估、商業計劃或銷售目標進行了預測。
不適用或無需注冊消費稅的情況
所有的公司收入都需要繳納GST嗎?首先,有兩種情況不適用于消費稅:
(1) 豁免供應(消費稅不適用)
▷ 出售和租賃無家具的住宅物業;
▷ 進口和本地供應貴重金屬的投資;
▷ 金融服務。
(2)消費稅範圍之外的供應(消費稅不適用)。
▷ 在除新加坡以外地方的交易(Third Country Sales);
▷ 非商業活動的“私人交易”(Private Transactions);
除了這兩種情況之外,還有一種“零稅率供應”(zero-rated supplies),即大部分的貨物或服務主要是出口,或向全球供應。這種情況下,可享受“零消費稅率”。
所有年納稅收入超過1百萬新幣的公司都需要注冊GST嗎?如果符合以下條件,您將無需注冊商品及服務稅:
(1)您的應稅營業額全部或主要來自“零稅率供應”,您可以選擇申請豁免注冊。
(2)按照去年的收入額您應該注冊GST,但是預期下一年不會再達到GST注冊條件,您可以申請豁免,但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 您確定未來12個月的應稅營業額不會超過100萬新幣;
▷ 由于具體情況(例如大規模縮小業務規模),預計應稅營業額會降低;
▷ 您有支持文檔來證實您的預測;
▷ 盡管如此,您仍必須在下一個季度末或下一個日曆年繼續監控您的應稅營業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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