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來源:時代周報 作者:黃嘉祥
SPAC熱潮席卷亞太資本市場。
港交所(00388.HK)SPAC制度自2022年落地以來,申請SPAC上市者絡繹不絕,兩個月已有7家遞交上市申請。這7家SPAC的發起人有明星PE、資本大牛、名流富豪,其中包括春華資本胡祖六、阿裏前CEO衛哲、“亞洲SPAC教父”王幹文、“體操王子”李甯、萊恩資本、泰欣資本等。
“港股SPAC上市工作正在進行,第一只SPAC或許可能在今年一季末上市。”2月24日,港交所行政總裁歐冠升在2021年全年業績傳媒簡布會上對時代周報等媒體表示,這是一個非常好的開始,港交所希望做一個高質量的SPAC制度,不是想這個制度只是産生數以百計的IPO,“而是想要高質量的公司”。
SPAC熱潮也在新加坡交易所(下稱“新交所”)上演。新交所SPAC上市機制自2021年9月生效以來,已于2022年1月迎來了三個SPAC的上市。港交所和新交所是直接競爭對手,圍繞SPAC的新一輪博弈已經打響。
日前,新交所在接受時代周報記者采訪時提到,“自推出以來,新加坡SPAC制度引起了市場的熱烈關注,新交所的SPAC上市框架得到國際發行人和投資者的青睐。”
新交所還稱,“我們看到發行人對利用新交所的SPAC框架有明顯的興趣、新交所擬IPO上市和潛在的雙重上市企業數量日趨堅實,這些都將繼續展示新交所上市平台和新加坡資本市場的價值。”
一名資深投資人對時代周報記者表示,新交所和港交所SPAC制度落地以來,許多知名投資機構都在籌備發起SPAC申請,如何選擇適合的上市地,也成爲PE機構當前思考的一個問題。
“資本盲盒”席卷港股
落地短短兩個月,大量SPAC正奔赴港股市場。
繼1月17日首家SPAC公司Aquila Acquisition Corporation(下稱“AAC”)遞表港交所以來,在之後一個月半內又有6家SPAC陸續遞表,其中第7家是由中概股天境生物發起的SPAC,擬並購方向以新經濟行業爲主,如綠色能源、生命科學、先進科技與制造行業、醫療健康、全球性消費領域生活方式公司等。
所謂SPAC(特殊目的收購公司),本質是“盲盒式”私募股權投資+傳統IPO,其創新之處在于,不是買殼上市,而是先行造殼、募集資金,然後再進行並購,最終使並購對象成爲上市公司。
相較于美股市場,港交所的SPAC機制在投資者資格、發起人資格規定及上市規模等方面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僅限專業投資者買賣SPAC證券、SPAC發起人需爲香港證監會持牌機構及強制要求第三方投資者(PIPE)投資比例等。
歐冠升表示,增設SPAC上市機制鞏固了港交所的國際金融中心地位,希望通過引入該機制,允許經驗豐富且信譽良好的SPAC發起人,物色新興和創新産業公司作爲並購目標,扶植一些富有潛力的企業新星“茁壯成長、邁向成功”。
在SPAC模式中,最核心的是發起人。發起人的資曆、聲譽、個人能力及關系網絡,對SPAC舉足輕重。從當前遞交的7家SPAC來看,其背後均爲有實力與信譽良好的投資機構、大型金融公司、産業資本及名人富豪。
如AAC的發起人系招銀國際資産管理及AAC管理團隊成員;Ace Eight的發起人包括皇朝家居(01198.HK)創辦人及董事會主席謝錦鵬、有“亞洲SPAC教父”之稱的王幹文;Interra Acquisition Corporation的發起人爲春華資本、農銀國際資管;Vision Deal的發起人爲嘉禦資本的主席及創始合夥人衛哲、DealGlobe、樓立樞及創富融資。
名流富豪也熱衷參與SPAC。Tiger Jade 發起人爲泰欣資本、龍石資本,泰欣資本是泰格醫藥(300347.SZ;03347.HK)董事長葉小平、泰欣資本基金管理團隊(包括執行董事劉瑩及蔣衛強)發起的私募股權基金。2020年2月26日,葉小平以150億元財富名列《2020胡潤全球富豪榜》第1303位。
Trinity 的發起人則是“體操王子”李甯和萊恩資本的普通合夥集團公司LionRock等。李甯在1989年創立了同名體育品牌李甯(02331.HK),李甯也是非凡中國(08032.HK)控股股東、主席、行政總裁兼執行董事。
在業內人士看來,SPAC上市流程更簡單、耗時更短、成本更低、交易架構設計更爲靈活,爲新經濟獨角獸打開了一條新的上市路。並且,SPAC公司的估值主要取決于發起人和投資者,新經濟公司有望通過SPAC獲得更合理估值。這也爲PE機構提供了一條新的退出路徑,因此備受機構青睐。
衛哲近期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SPAC是當前不確定性強的金融市場更穩妥的選擇。“在資金和資産都要選擇一個安全港,我們不能確定美國今年到底要加多少次息,很多經濟形勢也不明朗。把錢放進SPAC,至少未來比較長的一段時間,本金是安全的。”衛哲說。
“事實上,已經有很多人向我們查詢和表達對SPAC上市機制的興趣,當中包括不少SPAC發行人、中介機構。所以我們相信不少市場參與者已經蓄勢待發,爭奪成爲首家在香港上市的SPAC。”港交所上市主管陳翊庭2021年底時提到。
誰能成爲首家在香港上市的SPAC,目前難以判斷。前述資深投資人對時代周報記者說,首批遞表的SPAC公司都在精選優質企業,以完成後續的收購與資産注入。“大家也在觀望首批SPAC公司運作的成效,唯有令投資者等市場參與方獲得良好回報,才能吸引更多投資機構參與SPAC。”他說。
普華永道于2022年初發布報告稱,預計有10~15家SPAC公司將于2022年赴港上市,集資約200億至300億港元。
交易所競爭升溫
在SPAC熱潮席卷港交所之際,亞太交易所之間的競爭悄然升溫。
SPAC在美國資本市場已有約40年曆史,但其興起則是在近2年。2020年以來,美國資本市場迎來一股SPAC上市狂潮,2021年SPAC已超600家。爲爭奪優質資産,亞太交易所也紛紛引進SPAC制度。
2021年9月3日,新交所關于SPAC主板上市規則正式生效;2021年9月17日,港交所就引入SPAC上市機制進行市場咨詢,新SPAC上市機制于2022年1月1日起生效,亞太地區交易所正式開啓了新一輪競爭。
港交所在咨詢文件中表示,香港作爲國際金融中心,與美國證券交易所競逐爭取來自大中華及東南亞地區公司的上市。過去三年,共有12家大中華及東南亞公司透過SPAC並購交易于美國上市。于香港引入SPAC上市制度與港交所的策略一致,讓香港維持具競爭力的國際金融中心地位,繼續吸引大中華及東南亞公司在香港上市,否則這些公司可能會透過SPAC並購交易于其他地方上市。
相比之下,盡管與美國市場SPAC的募資水平和流動性有一定距離,但亞太交易所爭取本時區SPAC資源有自身優勢,尤其是對于中國內地的公司及發起人而言,參與美國市場SPAC存在多項障礙,因此亞太交易所仍保持著競爭力。
貝克·麥堅時舊金山辦公室公司/並購業務部合夥人Derek Liu律師對時代周報記者表示,港交所和新交所均已通過SPAC上市機制。隨著SPAC産品將趨于全面成熟,更多優質且擁有更佳過往業績的保薦人將會湧入市場,交易條款有望朝著更利于投資者和目標公司而非保薦人的方向發展。
在亞太地區,港交所和新交所主要競爭中國內地及部分東南亞優質資産。對企業而言,在選擇SPAC上市地時,除了關注當地的SPAC上市規則外,還需要綜合考量企業的規模、所處行業、上市地語言及地理等因素。
新交所認爲,從供應的角度來看,新加坡擁有強大的技術和創業生態系統。新加坡還戰略性地位于東南亞的心髒地帶,那裏有許多快速增長的公司。東南亞是SPAC和並購交易的沃土。在需求方面,隨著區域和本地投資者對SPAC的熟悉,新交所相信人們會對高質量的國際和亞洲發起人發起的SPAC感興趣。
中信證券在研報中稱,與新交所相比,港交所則更具備發展基礎。香港市場融資能力更強,是全球領先的IPO融資地。同爲離岸市場,香港現貨市場流動性更充裕及穩定,加上背靠中國大市場,港交所作爲“超級聯系人”更具有競爭力。
至于如何面對港交所的競爭,新交所方面回應時代周報記者稱,新加坡是一個非常理想的投資目的地,擁有穩定的親商和政治環境,以及強大的國際金融,法律和監管體系。新交所作爲一個值得信賴的中立金融中心,穩定可靠的聲譽受到發行人和投資者的贊賞。新加坡還擁有非常全球化和廣泛的投資者群體,包括全球投資公司,主權財富基金,養老基金以及該地區日益成熟的散戶投資者。
“新交所已經將SPAC框架投入使用,從而引領了亞洲SPAC的趨勢。首批三個SPAC上市,加強了我們作爲真正吸引國際發行人和投資者的交易所的地位。”新交所方面對時代周報記者說,新交所將繼續鞏固自己的定位,以豐富SPAC發行人範圍,並爲市場帶來發起人以及後續並購標的的多樣性。
“我們也期待通過新交所的SPAC制度歡迎更多的中國發起人和並購標的,他們將與優質市場參與者一起,共同在亞洲建立一個領先的國際SPAC市場,這也將使高速成長的企業和投資者受益。”新交所方面稱。
高質量SPAC的較量與考驗
新交所和港交所之間的競爭,也是一場高質量SPAC的較量。
經過市場一輪炒作SPAC後,美國市場對SPAC監管趨嚴,港交所與新交所在引入該制度時,均希望打造一個高質量SPAC制度。相比美國市場及新交所SPAC機制,港交所在SPAC上市、尋找並購目標,以及並購交易三個階段都提出了更爲嚴格的方案。
陳翊庭表示,其他市場的措施更證明了港交所專注吸引高質的SPAC市場的方法是正確的。即使對于經驗豐富的投資者而言,SPAC也十分複雜,而且當中的結構不易理解。與其他市場的SPAC上市機制不同,港交所建議引入的SPAC機制設計了一個監管框架,有助控制複雜的SPAC架構中每一個環節的風險,同時保持SPAC整體機制在商業上的吸引力。
“港交所一直致力維持市場質素,因爲這是香港作爲國際金融中心的重要基石,我們在設計SPAC上市機制時亦秉持這個目標。從開始設計SPAC機制時,我們已經強調,透過SPAC並購上市的企業與申請IPO的企業一樣,需要符合相同的資格及合適性規定。”陳翊庭稱。
新交所方面則對時代周報記者表示,新交所SPAC框架旨在平衡發起人和投資者的利益,並專注于三個關鍵原則,一是發起人的高質量和跟蹤記錄,二是發起人和投資者之間的利益一致性,包括增加發起人所投入的自身利益,以及發起人和投資者之間的公平交易環境;三是在de-SPAC時,保持嚴格的審查程序,其盡職調查和披露水平與典型的IPO相似。
所謂de-SPAC,即指SPAC空殼公司從上市到完成並購的周期。
“我們相信這些原則將可持續地保持SPAC的質量,並幫助發起人和投資者能隨著SPAC在市場成熟和增長提供靈活性。新加坡擁有建立健康的SPAC市場的必要要素,我們密切關注發起人的質量並保持整體上市標准。”新交所方面稱。
寶新金融首席經濟學家鄭磊在接受時代周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各交易所規定有區別,香港SPAC的規則較嚴格,實際上要求SPAC收購的標的公司必須符合IPO條件。但是盡管有這項要求,SPAC仍比傳統IPO上市流程更短。新交所SPAC規則較香港更爲寬松,但其流動性也低一些,這實際上限制了新交所SPAC的吸引力。美國在收緊對SPAC的監管,香港的SPAC已經較美國更嚴格,一切要等首批SPAC試驗的結果再看未來趨勢。
“SPAC市場將隨著時間的推移而發展,新交所必須不斷接受反饋並在必要時就框架進行重新校准。這是框架成功的唯一途徑。”新交所方面亦表示。
歐冠升也表示,潛在的SPAC新制度需要一定的過程,港交所會做深入的研究及廣泛的咨詢,希望做一個高質量的SPAC制度而不是單純的數量,希望公司和投資者都可以從中獲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