舅甥兩人不服所判,針對罪成和刑罰提出上訴。約格斯蘭則即日起入獄服刑。
根據控方的結案陳詞,胡瑪魯迪答應一名男子的要求,幫忙將55塊價值超過31萬元、重達5.5公斤的金條帶到日本交給另一人。
另一名協助藏匿金條的拉賈已在2019年認罪,被判坐牢一年。
不過,他們的詭計最終還是被警方識破,四人全被捕,55塊金條全被警方起獲。
2016年10月18日,胡瑪魯迪和外甥女在樟宜機場跟男子見面,但他拿了55塊金條和1500元酬勞後卻起了私心,舅甥沒有登機飛往日本。
私吞金條的胡瑪魯迪(56歲)面對失信和轉移賊贓等四項控狀,他的外甥女努莎妲(29歲)和朋友約格斯蘭(41歲)則各面對一項協助隱藏贓物的控狀。
外甥女也按指示將其余的50塊金條帶回家,藏在裝有洗衣粉的容器內。胡瑪魯迪也在落網前,指示約格斯蘭和另一名同夥拉賈,幫忙把藏在洗衣粉內的50塊金條移走。
三人不認罪,經審訊後被判罪成。胡瑪魯迪被判坐牢32個月又四周,另兩人則各被判監14個月。
他取走五塊金條,把其中三塊典當獲得1萬6575元,另一塊藏在車裏,一塊交給約格斯蘭。約格斯蘭後來也把這塊金條典當套現。
男子受人所托把55塊金條帶到日本,但他登機前決定私吞市價超過31萬元的金條,並找來外甥女和兩名朋友幫忙私藏金條,其中三人在星期一(8月15日)被判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