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卻早早上世紀90年代就成立了《人體器官移植法令》,涵蓋誰?涵蓋哪些器官?器官移植准則有哪些?器官移植用來做什麽?等問題給出了清晰界定!
根據新加坡人體器官移植法令(Human Organs Transplant Act,簡稱HOTA),年滿21歲的新加坡公民和永久居民如果沒有選擇退出,醫院可在病人被證實死亡後,利用死者的器官,爲器官移植等候名單上的病人進行移植。
人體器官移植法令”概要
人體器官移植法令
涵蓋誰?
所有心智健全的新加坡公民和永久居民(PR),除非他們選擇退出。年齡必需介于21至60歲之間。
* 從2008年8月1日起,回教徒也會被納入人體器官移植法令。
涵蓋哪些器官?
• 腎髒 • 肝髒 • 心髒 • 眼角膜
什麽目的?
提供器官衰竭病人適合的器官捐獻以便執行移植手術。
器官移植准則有哪些?
器官移植必須符合以下的特定條件:
• 在醫院裏逝世,捐獻者證明腦死;
• 捐獻者必須屬于特定的年齡層,心智健全,而且先前並沒有對捐獻器官提出反對;
• 器官必須適合作爲移植用途;
• 必須有一名適合的器官接受者能夠從此捐獻中受惠。
那麽問題來了,如何才能退出人體器官移植法令?
1. 如果我選擇退出人體器官移植法令,應該怎麽做?
人體器官移植法令包括取出四種器官,即腎髒、肝髒、心髒和眼角膜。任何決定不在逝世後捐出器官的人士,都可填妥隨函附上的粉紅色“根據法令第9節第(1)項反對捐出器官”表格,並將表格寄交全國器官移植組# 表明意願。
2. 人體器官移植法令是否讓人選擇退出捐獻某器官?
可以。任何不願捐出某器官的人士可使用上述同樣的表格(表格可以從衛生部的網站下載:www.hota.gov.sg/forms),寄交全國器官移植組#,注明他所不願捐出的器官。換句話說,他可選擇退出捐獻人體器官移植法令所涵蓋的任何一種或所有四種器官。
3. 選擇退出人體器官移植法令,對我會有什麽影響?
選擇退出人體器官移植法令的人士,日後若需要進行某器官移植,將會在器官移植的等候名單上享有較低的優先權。這較低的優先權將針對他所選擇退出的器官而定。
4. 我是否可以指定我要捐獻的對象?
在人體器官移植法令下摘取的器官,其捐獻對象是所有器官移植等候單上的病人。因此,在人體器官移植法令下,要指定捐獻對象或要指定不包括某些人爲捐獻對象都是不可能的。器官捐獻者的資料也不能透露給器官接受者。
5. 給予可能是器官捐獻者的醫療護理會受到影響嗎?
給予可能是捐獻者的醫療護理絕不會受影響。只有在耗盡所有辦法拯救病人生命並在兩名醫生證實病人腦死後,才會考慮取出器官作爲移植用途。爲了進一步確保給予病人的醫療護理不受器官捐獻所影響,證實腦死的兩名醫生必須未參與病人的護理或治療過程。
# 新加坡全國器官移植組
(大牌3號1樓,)新加坡中央醫院,新加坡169608;電話:63214390)。
表格可以從衛生部的網站下載:
www.hota.gov.sg/forms
欲知人體器官移植法令的更多詳情,請浏覽 www.hota.gov.sg,)電郵 [email protected] 或)撥電 1800-2254122.
有關回教和器官捐獻的問題,請參照新加坡回教理事會(MUIS)的網站 www.muis.org.sg